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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力推进失业动态监测 缓解用工荒难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2 23:15 来源: 经济视点报

  □经济视点报记者 孙雅琼

   行业范围的用工荒难题,或在不久的将来得到缓解。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河南省人保厅)了解到,河南省将在全省大力推进失业动态监测制度。通过对各行业样本企业不同时期失业变化状况的监测,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调控失业的政策措施,帮助行业、企业抵御因经济、政策等原因造成的经营风险,同时为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提供数据支持。

  启动失业动态监测,是指各级人保部门通过在各行业中挑选样本企业,定期对该企业人员流失状况进行登记,从而汇总为行业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对大范围失业情况进行汇报,未雨绸缪。

  河南作为人口第一大省,劳动力总量占全国的1/12,保障这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尤为必要。而随着近年来腾笼换鸟的产业转移浪潮,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河南,如何确保这些企业避免大范围的用工荒难题,也亟需解决。

  这个政策的出台,无疑为企业和务工者都注入了一股强心剂。

  有专家表示,通过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有助于相关部门掌握第一手信息,随时对各行业用工动态进行有效监控,并通过政策调控确保各行业避免用工荒现象,也避免求职者因一窝蜂而出现的“求职难”问题,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完善监测样本

  事实上,在此之前,河南省已经启动失业动态监测制度。

  早在2008年6月,郑州、开封、安阳、平顶山、新乡、南阳等6个城市已经相继开展了失业动态监测试点工作,按月对41万名从业人员的岗位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河南省人保厅失业保险处副处长杨天聪告诉记者:“通过对样本企业进行试点监测,人保厅能够在第一时间准确掌握监测企业岗位增减情况,为分析判断监测地区就业失业形势提供信息支持,确保能够有针对性预防大范围失业的现象出现。”

  “在全国范围看,这种监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监测范围较小,监测企业数量偏少,监测样本代表性不强,再加上样本企业正常退出及替换难等问题,前期试点工作存在一定局限。”杨天聪表示。

  鉴于这种情况,2011年底人社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市进一步扩大失业监测范围。

  因此,2012年,河南省将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推向前台。在全省18个地市全面推进失业保险动态检测,各省辖市监测企业样本每市为50家;省直管试点县(市)的监测企业样本每个县(市)为20家。

  据悉,此次监测样本会选择在该地市就业总量中排名前10位的行业企业。检测样本充分考虑行业分布的均衡。此外,按照当地企业所有制结构比例,兼顾各类所有制企业。

  杨天聪表示:“新政启动后,尚未开展失业动态监测的省辖市将于2012年上半年完成企业样本选择、数据库建立等基础工作,2012年7月1日起纳入全国失业动态监测范围。2012年年底前确保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及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在豫企业职工纳入省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

  

  预防大规模失业风险

  据杨天聪透露,建立健全失业动态监测,是为了完善之后的失业预警制度做准备。

  失业预警,是通过对反映就业、失业状况的监测指标跟踪分析,当监测指标达到或接近设定的失业预警线时,及时进行事先预报。再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缓解较大规模失业可能引发的各种矛盾。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二条就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杨天聪表示:“根据前期的失业动态监测数据,用人单位和政府部门可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该行业较大规模失业的出现。而政府部门可根据失业预警提示,采取财政、税收、社会保障等综合性政策措施,对该行业企业进行补贴,从而避免大规模的企业倒闭潮出现。”

  杨天聪告诉记者,在此之前,各级人保部门通常是通过失业登记、相关管理机构数据、人才市场招聘信息等进行统计,缺乏第一手信息,因此会对后期的预警制度产生影响。完善动态监测之后,可以获得来自企业的第一手资料,数据更真实全面。

  人力资源专家、博思人才网CEO李金保向记者表示,通过动态监测,各行业可以掌握动态数据,针对供需情况发布各行业的岗位需求变化,对求职者择业起到指导、引导作用。此外,还可以为企业经营管理有针对性地预防和调控措施提供依据,避免大范围用工荒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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