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两会提案办理完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3 00:01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本报记者杨桐
2011年,中国保监会共收到全国人大交办的十一届四次会议建议129件,比2010年增加43件;收到全国政协交办的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89件,其他部委转来会办件1件,共计90件,比2010年增加6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内容更为多样化,突出反映对于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和各种责任保险制度等问题以及完善交强险制度、支持区域保险业发展、创新金融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商业医疗和健康保险、发展科技保险等问题的关注。代表和委员们提出,要尽快建立农业保险法制体系,增加农业保险新品种,拓展试点区域,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完善再保险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制度,扶持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和森林保险发展。部分代表、委员还提出,要尽快建立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中国保监会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将其作为改进和加强保险监管、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明确职责分工,规定办理时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协调沟通,以保证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对合理可行的建议、提案,中国保监会明确表示予以采纳,并说明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情况,阐述今后的工作目标。约有三分之二的建议和提案属于中国保监会正在解决的,约有三分之一的建议和提案属于列入规划待将来或条件成熟后要解决的。部分建议、提案在解决上存在一定困难,虽属于中国保监会主办,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对这种情况,中国保监会实事求是进行了说明,同时将更加积极地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在新时期国家“大支农”政策的背景下,在各级政府和各部委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农业保险总体发展情况良好。中国保监会确定将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作为重点建议和提案,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险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条例,确保农业保险规范、稳健、快速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将农业保险政策与农业补贴、农村信贷、农业救济有机结合,使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相互联动,最大限度地支持农业生产,积极探索在乡镇政府及基层农、林、财政部门协同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服务模式。三是进一步完善支持扶助政策,增加保费补贴品种,扩大保费补贴覆盖地区,出台对地方支柱农产品保险和特色农产品保险的支持政策。四是研究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做好巨灾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为“三农”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