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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项目交给中心,我们放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00:19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记者 戎素梅

  “我们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需要时刻将‘三公’原则牢记心头,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保障政府采购阳光运行的源泉和动力。”

  与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主任辛培堂聊起此次350辆公务执法车采购项目中,A包被废标的情况时,辛培堂有感而发地向记者说道。

  A包,179辆执法汽车、高达2685万元的预算金额,废与不废,确需谨慎。评审专家与采购人代表、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再三协商后,最终决定废标。

  记者对这一环节记忆犹新。在进行A包投标供应商资质评审时,专家们仔细核对投标人提供的各项证明函的原件、复印件、公章等,发现一家投标人提供的授权书的授权日期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方须为车辆生产企业(或总经销),或其在国内的标准4S店。如为4S店投标的,投标时须出具车辆生产厂商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函)原件,而这家供应商无法证明拥有厂家的合法授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委会决定废标,并以书面形式出具了一份废标说明。

  “对于投标商授权期限过期这种情况,我们建议,供应商可以请生产厂商提供一份书面说明,证明在1月初到3月底这段过渡期,供应商也被厂商授予了代理资格。”一位专家表示,亡羊补牢,犹未晚矣。

  评审过程的严格、公正,得到了采购人代表的认可。“把项目交给这样的采购中心来组织,我们非常放心!”一位采购人代表赞赏道。

  在亲历了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此次350辆公务执法车采购后,记者深深地感到,河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这群采购工作者是多么敬业并有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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