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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万亿环保市场谁唱主角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21:11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

  CUBN记者 毕淑娟 北京报道

  不久前出台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指出,未来5年,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3.4万亿元,其中政府投资约1.5万亿元,将优先实施8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对此,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表示:“3.4万亿元的投资需求中,政府出资1.5万亿元,其余1.9万亿元将由社会资本填充。这其中,有多少投资需求能转化为市场需求?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又会面临怎样的问题?”换言之,在3.4万亿元环保市场投资中,谁将唱主角?是政府还是社会?

  3.4万亿市场空间

  《规划》提出,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等。

  “《规划》明确了一系列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的要求,这是拉动环保产业发展的基础。”傅涛说,“3.4万亿展现了市场空间,但这样的投资规模究竟有多少可以真正实现,不仅取决于各项具体的治理、修复要求,更取决于相应的监管能否跟上。在环境投资、环境改善等方面,目前对地方政府并没有相应的约束性指标。若无法完成预期目标,尚未有具体的激励奖惩及应对措施,这就更多地需要监管体系来保证。”

  仅地方环境投入一项,这种担忧就有着事实依据。此前,相当数量的重点环境工程常常由于地方配套资金的“掉链子”而延误甚至陷入停顿。如何确保地方政府环保投资的到位,是环保产业界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此前,中持环保董事长许国栋就曾提议,应规定地方政府环境投资的比例,即确定财政收入对环境支出的比例,并列入考核指标。

  对这个想法,傅涛表示肯定,但他同时表示,地方财政压力巨大,规定环保投资的支出比例可能实施起来困难较大。“为确保环保投入,我认为应该从收入增量中补偿环境支出,即建立以政府为载体额度对环境改善收益的分享机制。比如和土地收益捆绑,河道整治后周边土地的增值要通过政府主体的介入与环境治理主体进行利益分享;通过环境治理地块升值的收益应该补偿环境投入等。这样既易于地方政府接受,也符合受益者付费的原则。但要实施还需要政策试点和实践摸索。”

  调整投资模式

  “直接投资+借款”,这是各地实施重点环境治理工程的投融资模式。小到城市护城河,大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流域整治,这种思路一直沿用至今。但在傅涛看来,“十二五”期间,这种思路到了必须转换的时刻。“政府直接投资有限且放大效应有限,波动性很强,效率低,效果难保证;环保企业、社会资本也找不到合适的途径进入。面对复合环境问题,复杂治理任务和巨大的环境投资需求,地方政府环境投入的思路必须做出调整。”

  其实,地方环境投入的不稳定只是一个问题,更重要的是在这种思路下,环境治理往往简化为环境投资行为,而缺乏对政府环境投资的有效监管机制。只管花钱而不顾效果,造成了投资效率低下、重复投资、浪费投资等现象,甚至给寻租留下了空间。

  3.4万亿的投资,看起来资金盘子巨大,但相对于我国生态环境改善的资金需求来说还不够。而有限的政府投资必须发挥放大效应,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合理顺畅地进入。傅涛说,只有广大的社会资本找到进入环保产业的通路,才能帮助扩展环保产业的市场空间。“这也是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必然要求。”

  打开新市场之门

  毋庸讳言,3.4万亿的市场空间确实诱人。但有多少能被环保企业收入囊中?对这个问题,傅涛认为还有不少变数。他说,“政府提出的环保需求”、“通过监管实现的需求”、“环保产业能够涉入的需求”三种需求范围逐层减小,因而,3.4万亿元并不能简单等同为“十二五“期间环保产业的需求,这其中面临着三大挑战:

  挑战之一:责任主体不明确。在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领域,责任主体较为明确,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确立了稳定连续的付费体系,而这正是上述两个行业迅猛发展的根基。但在重金属治理、土壤修复等环保新兴领域中,谁是污染者,谁又是治污后的受益者,有时候并不明确。“责任主体的不明确是新兴细分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傅涛说,否则就无法建立类似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那样的支付体系,市场空间难以在短期内打开。

  挑战之二:商业模式不完善。在3.4万亿元的投资需求中,有多少能转化为市场需求,还取决于是否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傅涛表示,《规划》明确了我国对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的需求很大,但这种需求更多的是一种事业性需求,是从民生角度提出的需求,并不代表产业需求。如果没有成熟完善的商业模式,市场空间将更多地停留在政府自己出资、产业难以介入的阶段。

  挑战三:成熟技术方案缺失。根据《规划》,“十二五”环保产业的发展涉及诸多领域,流域治理、生态保护、地下水修复、重金属防治等都涵盖其中。与污水、垃圾、二氧化硫等领域相对明晰、单一的技术需求相比,在重点流域、重金属、土壤、地下水、生态修复等领域需要的是复合、立体的解决方案,不是一个或几个简单的处理工艺就能解决的。

  目前,我国环保上市公司等行业领军企业,其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市政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脱硫脱硝等几个细分领域,还有大片的区域并未深入涉及。要依靠产业来实现已形成的市场需求,技术是重要的基石。傅涛说,“如果没有坚实的技术支撑、不懈的技术创新,那企业将很难实现长远的发展,已形成的市场需求也难以得到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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