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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细则有望在上半年出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21:10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

  “玻璃门”不再是最后的门槛

  ——民间投资细则有望在上半年出台

  CUBN记者 孙先锋 北京报道

  是到了该砸破“玻璃门”的时候了。

  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召集45个相关部门举行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制定时间倒排表,抓紧制定细则,确保6月底前按时完成任务。会上发改委主任张平指出,“新36条”贯彻落实工作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

  细则上半年出台

  本报从与会人士处获悉,21日当天科技部、卫生部、工信部、国资委等相关45个部门的具体负责人士都参加了会议,并报告了各自落实细则出台的进展情况。

  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在会上表示,国务院高度重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的工作任务、分工责任及相关要求十分明确。

  而对于目前的进展,张平表示,制定实施细则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不理想,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落实工作亟待加强,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企业对此高度关注,贯彻落实工作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听取社会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时,指出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定出来”。

  早在2005年我国就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2010年国务院又出台了“新36条”。“新36条”主要针对民间投资,在扩大市场准入、推动转型升级、参与国际竞争、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系统地提出了政策措施。两年时间过去了,截至目前,各分管行业的部委还没有全部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此前在“新36条”出台时,黑龙江一位民营石油商人对记者表示,政府希望推进民营企业进入石油等垄断行业,但是作为民营企业来说却一直找不到进门的槛,很多具体的事情甚至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落实,非常期待有具体实施细则出台。

  据上述与会人士介绍,目前制定细则的具体任务主要还落在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内。该人士表示,落实“非公36条”主要任务将落在投资领域尤其是行业投资上,不对民营企业设立排他性条款,不设限制性条件,即使在一些行业如石油等领域要求投资金额很大,也欢迎民营企业组团甚至是设立基金来联合投资。

  该人士还透露,目前国务院的要求非常明确,必须在6月底前出台,因此目前各部门都在抓紧制定落实,预计在今年全国“两会”后各部门的落实政策将会密集出台。这意味着经历了7年“胎动”的非公36条要真正“诞生”了。

  据了解,“非公36条”起步于7年前,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文件内容共36条,被简称为“非公36条”。

  2005年“两会”期间,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表示,非公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政策保持着正相关的关系,随着相关政策逐步到位,可以说民营经济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他认为,“36条”从长远来看,将发挥“非常了不起的作用”。

  这也许只是一厢情愿,在此后“非公36条”出台后的5年时间里,破解资本二元体制的脚步几乎停滞不前。全国政协常委、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锁此前表示,2005年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之后,确实热了一段时间,也出了一些细则,但是后来一些细则走了样,有的干脆就没出,后来干脆不谈了。

  于是,一个新版的36条呼之欲出。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该意见共有36条,为了与非公经济36条相区别,故被简称为“新36条”。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

  细则将赋予民资更多的空间

  民间投资的忧虑似乎要成为过去时了。

  据了解,在去年“新36条”出台后,发改委主要负责统筹工作,推动各部门落实,目前已在医疗等领域取得进展。

  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此前在“民间投资36条1周年回顾与展望”论坛上披露,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室转发了发改委、卫生部牵头起草的关于《经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通知》,这是国务院部门出台的第一份落实“新36条”的实施细则。

  罗国三还表示,发改委还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鼓励民间投资进入铁路、交通、能源等领域的有关工作,配合银监会做好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有关工作,积极创新和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

  此外,去年发改委开始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1项,取消和停止社团三大类收费20项,各地也相继取消或降低了一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据初步统计,每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100亿元以上。

  去年发改委还出台了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将省级核准权限提高10倍。在日常工作当中安排政府执行的时候,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这也是“新36条”明确提出来的一项政策措施。此外,发改委安排的中央预算类投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400余人,共安排了9721个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其中70%以上是民营企业的项目,另外中小企业发展每年划出30亿元,两年一共安排的项目是776亿元。

  北京鸿润地产总经理苏健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遭遇史上最严政策调控的地产业,正面临着全所未有的压力,转型已经成为了我们这些中小地产商最为迫切的事。目前,正向市政公用事业投资的他,希望有关部门在民营企业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方面有新的支持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石油、铁路等垄断行业吸纳民营资本一直备受瞩目。此前,有报道称,民营企业进入石油、铁路等垄断行业已存在弹簧门或玻璃门,看得见摸不着,或者进去后又被弹出来。

  21日,中石化集团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企业在供应链采购上与民营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尤其在成品油销售领域和化工产品加工领域与民企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中石化一直不排斥与民企合作,目前中石化与民企新奥燃气合作计划收购中国燃气就是典型的与民企合作共赢的例子。

  对此,在国外从事矿产资源投资的华商侨领李松山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采访时指出,除了政策问题外,石油行业本身的特点也是原因之一。因为石油勘探风险很大,石油上游领域是高投入、高风险、高科技、高回报。钻一口井就要几千万元,如果找不到油,钱就白投入了,目前国际上打井成功率也仅在40%左右,民营企业若资金实力不够恐怕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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