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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园圈地热浪难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5 02:27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晏耀斌

  政府要政绩,开发商要利润,入主企业要优惠政策

  “全国上万家文化创意产业园(下称‘文创园’)95%‘挂羊头卖狗肉’。”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的研究报告有些触目惊心。该院副院长、中国文化30人论坛召集人陈少峰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各方面利益诉求完全不同,政府要政绩、开发企业要圈地、创意企业套补贴。”

  陈少峰表示,现在多数文化产业集聚区基本没有产业集聚,主要还是靠租金的收入过活,甚至有的是靠政府补贴;也有很多搞服装、茶等的市场,只要和文化沾边,就把自己称作文化产业集聚区;更有一些高尔夫、度假村企业看到文化产业的发展前景和政策支持,摇身一变也变成了文化产业园区。

  从“经济引擎”到“支柱产业”

  陈少峰告诉记者,全国文创园超过10000家,其中主题文化园2000家。“总体水平都不高,能够称得上文创园的不到5%。”

  这些园区、集聚区以各种面目出现,但都打着文创园的旗号。据不完全统计,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艺术园区”、“历史文化产业集聚区”、“设计创意产业园”、“国际传媒集聚区”、“动漫产业基地”等说法。

  按照文化部的规划,“十二五”时期,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原则上控制在10家左右。截至目前,文化部已先后命名了6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04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文化创意产业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现在处在升级的关键时期。”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范周表示。

  从2000年10月“文化产业”第一次出现在党和国家政策文件中开始,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是动员阶段,从2000年到2003年,文化产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召开了大量的会议,产业发展热潮开始出现。第二个是改革试点阶段,从2003年到2005年年底。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成为解放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全面推开和文化产业战略升级阶段,从2005年年底到目前。在这第三阶段中,深圳、上海、北京等东部发达地区,先后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新战略,引发了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性升级运动。

  2011年以后,文化产业的支柱地位逐渐浮出水面。当年10月,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首次将“文化命题”作为中央全会议题,提出到2015年文化产业的产值占GDP的5%,并制定了到2020年的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目标,明确把文化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2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文化产业总产值预计超过3.9万亿元,占GDP比重将首次超过3%,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上升。

  “一个产业的增加值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超过5%,就可以称之为支柱产业。”文化部部长蔡武表示。

  政绩冲动

  在文化产业从“经济引擎”到“支柱产业”的转变中,各地文创园开始暴增。

  陈少峰通过调研发现,大到首都、省会,小到乡镇,都有文创园的身影。公开资料获悉,仅上海市市级的文化产业园区就有100多个;北京市市级的有30个,区级至少上百个。

  按照统计,目前上海、北京、广东、湖南和云南5个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5%,文化产业在这些地区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然而在全国范围,目前这一比例仅约2.6%,距离5%还有一段距离。就北京来说,启动6年时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在2011年可能突破1万亿元。这是来自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主管部门的初步预判。

  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北京市于2005年出台了《若干政策》,并出台了金融、财税、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政策效应之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呈现四面开花、蓬勃发展的局面。

  但数字的增长并没有获得业内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可。比如,被北京认定为文创园的大红门服装批发市场就遭到了专家的质疑,卖服装的集散地为什么就成了创意园区。“有些园区的设立本身就值得商榷。”范周认为。

  按照北京市的说法,如今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增加值已占全市GDP的12%,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按照北京的规划,2005年至2010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年均增速达到20.2%。

  开发企业更是乐见园区的宽松政策。陈少峰表示,文创园项目带有公共利益性,土地价格非常便宜,配套费用低 ,手续简单,开发成本相对较小。“文创园就成了开发企业拿地的洼地,房子卖完了就走人,反正不会亏。”

  对于入园企业来说,同样是机会。由于各地均出台了扶持政策,一些企业想方设法通过项目套取政府补贴,至于是否出创意出成果,无人关心。正是在政绩、土地和资金等三方利益驱动下,文创园则成了新一轮圈地的代名词。

  陈少峰表示,政府目标是做产业,公司要获得利润,圈地开发房产就把物业和产业卖掉。绝大多数不是做文化,主要做办公、餐饮、酒店、商店、房地产等。“比如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等借助文化创意产业名义来发展,实际与文化创意产业一点关系都没有。”

  缺乏统一政策

  陈少峰认为,出现混乱局面的关键在于缺乏门槛。“尽管各地都出台了一些支持的政策,但全国没有统一政策。”

  在不久前的地方两会上,各地对文化产业的关注度空前提高:北京将统筹政府资金100亿元人民币,支持文化创新和重大文化项目;上海则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广东开展文化消费补贴计划和国民文化消费卡工程试点;浙江呼吁“文化立法”,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比2011年翻一番……

  资料显示,当下中国已经立项通过审批的影视基地有110余家,除此还有很多在建的项目和计划建设的项目。而新建影视基地中,95%的项目投资过亿元。与其相对应的是盈利难的现状,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影视中心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的影视基地能实现盈利的并不多,80%处于亏损,15%处于温饱,只有5%的影视基地可以实现盈利。

  另有数据显示,我国动漫产业年产量达22万分钟,但只占到世界总产值的0.68%;相比较,日本却以年产10万分钟的产量,占到世界动漫总产值的68%。90分钟的动漫电影《功夫熊猫2》相当于我国3万分钟的动漫作品带来的产值。

  范周调研发现,苏锡常地区,直径不超过100多公里,却有4个国家级动漫产业园区。虽然政策使相关产业高密度形成集聚是件好事,但是仅靠政策、资金、密度是不能发展动漫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应由目前的重“量”转变到重“质”上来。

  文创园一哄而上带来的负面效应开始显现。“仅土地而言,在各地文创园有租用土地、划拨、商业等等,开发商势必采取造假、欺骗、租赁等等手段来销售。”陈少峰说。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就曾以积极、慎重的词语来定义文创园。他表示,文化产业园区对于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企业的聚集、孵化、引导、示范,还有在满足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方面,作用日益明显。“但各地在学习和借鉴的过程中,出现了一批文化主题公园,占地大,耗资也很多。由于没有进行充分的市场认证和调查,结果可以留存下来的很少,浪费了很多的资源。”

  刘玉柱认为,文创园未来发展必须要坚持四个方面要求:一是科学规划,不能搞重复建设,或者是同质化竞争;二是准确的市场定位,避免在运营当中出现判断失误;三是要有鲜明的特色;四是建设服务体系。

  在陈少峰看来,文创园必须具备两个门槛:一则文创园内的文化产业收入必选占到一半以上;二则投资密度和收益密度要细化。

  文化部为此出台了《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园区内非文化类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设面积的20%,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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