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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垃圾留它作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6 22:41 来源: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评论员  兰恒敏

  从多次警示疯狂炒新,到多次倡导蓝筹;从“IPO不审核行不行”的惊人一问,到创业板退市制度紧锣密鼓地推进……新一届证监会的雷厉风行,让已经“拔凉”的投资者感到了些许温暖和振奋:这届证监会确实想干点事。

  但是身处投资者、筹资者(民间俗称“圈钱者”)和国家发展三大利益挤压的证券监管部门,要想干点事有多难!围绕深交所制定的《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就出现了激烈的争论。《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究竟是“不支持”还是“不允许”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上。据说多数代表赞成“不支持”,少数代表赞成“不允许”。我们支持少数派。

  啥叫“不支持”?“不支持”就是“不主动促成”,但是“放任”。实际执行时,就成了“允许”。这显然是给退市公司留了一条若隐若现的“生路”,是创业板退市制度中的“小尾巴”。

  这条“小尾巴”留得是否有必要呢?没必要。凡是退市的公司,都是政策反复给过机会的,如“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等。十几元、几十元发行的创业板股票跌成几毛钱,不退市还等啥?“连续”遭到谴责、屡教不改的公司,不退市还等啥?

  赞成“不支持”表述的人有一颗泛滥的善心,他们担心的是:万一人家确实“改好”了,应该给予机会。机会可以给,但是应该有限度。一个人犯了错误,有无数改正的机会,如道德谴责、单位批评、行政处罚、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就是死刑,还有“缓期执行”一说。但是死刑必须有。只有永久性剥夺极个别十恶不赦者的“改正”机会,才会尽可能教育多数人,尽可能减少作恶者“犯了再改,改了再犯”的恶性循环。为什么中国股市屡次上演爆炒ST股和“新股不败”的神话?就是因为吃定了“政策总会给出路”和“法不责众”两条。不打掉这两条幻想,投机永远盛于投资,什么“蓝筹值得投资”等都是空话。

  万一有退市公司确实痛改前非变好了呢?借壳上市就别琢磨了,但是可以作为一家全新的公司,以IPO的标准申请上市,而且审核的标准应该严于其他公司,因为它有“前科”。

   至于多数意见主张给退市公司留条“生路”,说明不了问题。关键在于参加研讨会的代表组成上:如果10位代表中有8位投资者代表,那么80%的代表意见将是“严惩”;如果上市公司代表占主流,主流意见将是“宽大”。

  证监会和深交所有没有胆量推翻多数代表的意见?估计难。最终的表述很可能还是“不支持”。纵然如此,也不妨碍我们奉上对新一届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敬意:有缺陷的改革总比不改革好,想干事的人应该得到鼓励和支持。(相关报道详见B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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