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两会”代表、委员热议金融话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9 06:17 来源: 金融时报全国人大代表杨子强、计承江、张静: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记者李文龙温跃牛蕴吴海峰
近年来,尽管我国金融业获得了长足发展,金融监管和金融宏观调控日益科学和完善,但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相关权利保护机制却没有随之相应提升,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出现了金融机构利用单方定价权、信息优势开展金融活动,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了促进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三位来自金融界的人大代表即将把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带到“两会”上。
“在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创新不断深化的同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渐凸显,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频发,已经影响到金融机构声誉、消费者信心和金融秩序。”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导致金融消费者维权难度很大。”
全国人大代表张静对此观点相似,她认为,人民银行在全国500多个地市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证券、保险监管机构成立了行业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中国银行业协会也成立了行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这些努力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从实践来看,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集中表现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缺失,尚无专门立法,导致有关部门和金融消费者在处理金融纠纷时缺乏明确的依据和途径。
与此同时,缺乏明确的职能机构也是金融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重要原因,迫切需要一个相对独立、具有系统管理能力、履职范围延伸到县市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以便更高效、更专业地研究、处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人行郑州中支行长计承江则认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所以成为软肋,源于我国没有形成一个接受投诉、查处、反馈,进而防范金融风险、提升监管水平的有效机制。监管机构现有的信访机制受制于业务处理的简单处理,很难起到专业和有效的保护作用,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虽成立多年,但是对行业的约束力不强,且主要致力于机构间的相互协调,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一直无所作为,不能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针对日益高涨的关于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呼吁,杨子强认为,应从三个方面进行破题。一是建立合理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管理模式,建议参照英美等国家金融消费者保护适度统一与合理分工的管理模式,在一行三会成立专门机构,共同承担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建立由人民银行综合协调,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人民银行除从事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外,主要负责协调健全法律法规,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微观领域的监管,从事本行业消费者保护的规章制度建设、投诉受理、督促整改等具体工作;三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建设,统筹协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建立完善部门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我觉得要建立起健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机制,需要赋予行业自律机构一定的职责。”计承江表示,比如说在行业协会中增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这样才能督促金融机构建立起健全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同时金融机构也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加强信息披露。
另外,公众尤其是农村、落后地区的百姓对金融知识的认知度低,也是屡屡发生金融消费侵权行为的症结所在。对此,计承江建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金融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程度和认知水平,有重点的在农村地区、落后地区特定人群中开展金融知识教育,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公众的投资理财行为,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自觉抵制违法金融行为,指导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法制层面的建设始终是关键一环。张静建议,尽快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着手制定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界定金融消费者的内涵和外延,明确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和保护机制。也可以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金融消费者加以保护。
提案涉及金融市场、金融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融资、草根金融等诸多话题——政协委员紧盯金融热点
记者杨洋“两会”召开在即,如对目前已公开的提案和讨论话题进行归纳、梳理,便可以看到一个并不意外的现象,“金融”被牢牢盯住。从民间金融、草根金融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着力点、服务实体经济所需的金融创新,“金融”无疑是最具人气的两会关键词之一。
针对完善金融市场、加快金融体系建设,民建中央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发展民营银行的提案》、《关于金融要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提案》、《关于加大金融改革力度、优化民意借贷环境的提案》等。其中,《关于进一步发展民营银行的提案》指出,目前我国民营银行问题少,业绩好,进一步发展民营银行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发展民营银行是打破国有资本对金融垄断,硬化商业银行预算约束的需要。其次,“民营小银行”可以缓解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再次,发展民营银行是引导民间借贷发展,遏制借贷冲动的需要。最后,发展民营银行是优化银行体系结构,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需要。
“小银行”也是河北省政协委员、河北经贸大学中小企业融资研究中心主任马胜祥关注的重点,他认为激活民间资本,就需重构小银行体系。对此,他还提出重构小银行的可行思路:一是剥离大银行的专业部门,二是重组县域小银行体系。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每年都在呼吁,却未出现更为彻底的解决办法。2011年,一些中小企业更因资金链紧张处于倒闭、停产、半停产,那么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德水认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着力点关键在于改革金融管理体制。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要放权,给地方政府相应的管理地方金融的权力,同时让其承担发展经济和稳定社会的责任。
而对于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内容”,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提出,各类金融机构应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帮助企业打开销路;保证中小企业资金链的通畅,缓解已经出现的三角债或多角债;完善外汇储备管理机制,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把抵押业务扩大到农村,帮助更多小微企业得到发展。
过度活跃的民间资本,以及呈现出更多风险的民间金融活动受到民众关注。那么民间资本的出路在哪里?无疑,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来说是一项极具诱惑的选择,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再次指出,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而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对民间金融不是打击取缔而是要规范管理,要疏少堵、因势利导,引导民间金融进入正规金融渠道,防止民间金融的边缘化,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杨子强:加大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政策扶持力度
记者赵洋温跃“三农”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做好“三农”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夯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基础的要求,是亿万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做好“三农”工作,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其中支付体系是经济金融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
加强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实质上是将非现金支付资源向农村有效配置、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支付体系现代化发展成果的过程,是依靠支付科技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促进城乡金融资源均等化、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的一项基础工程。
人民银行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在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促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加强金融支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近年来,人民银行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组织开展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积极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和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引导金融资源要素加快向“三农”领域配置,大大提高了农村地区的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组织推广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等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有力促进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金融服务城乡一体化。
但是,受农村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公共基础设施尚不健全、农民现金结算意识根深蒂固等因素制约,在农村提供金融支付服务的成本较高,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仅依靠商业机构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性较差,相关政策措施难以进一步深入推广,亟须相关部门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协同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为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提出相关建议:要加大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政策扶持力度。
在这份名为“关于加大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中,杨子强提出两条建议,一是加强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布放及相关宣传培训的政策支持。针对在农村地区布放金融基础设施、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成本较高、见效较慢的问题,他建议,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对在农村新设网点、布放金融支付终端的银行业机构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扶持,并适当调整财税补贴制度,给予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县域金融机构,与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同等优惠政策,以提高非涉农银行参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为提高农民非现金支付意识和能力,杨子强还建议,财政部门给予人民银行专项经费支持,为人民银行各级行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培训工作提供保障,加快普及非现金支付方式;并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基本支付结算知识纳入到对农民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
第二条建议是,积极推动有关涉农补贴通过银行卡等非现金结算方式发放。近年来,涉农补贴越来越多,为确保将分散的国家惠农资金准确、及时发到农民手中,增强农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积极性。因此杨子强建议,财政等部门充分利用国库直接支付、小额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等现代化支付手段将涉农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民持有的银行卡中;并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银行卡发放“新农保”、“新农合”等有关资金,进而借助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实现卡内资金的便捷提取。
同时,杨子强还建议,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整合有关惠农资金发放渠道,积极归并惠农资金代理发放银行,减少农民因接收补贴资金而增加的银行卡申办量,为农民归集资金和使用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