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三结合提升预算执行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1 21:44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外部监督机制、资产配置管理与集采目录及限额标准相结合,精编政采预算
本报记者 戎素梅
如何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成为考验各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难题。安徽省马鞍山采取“三结合”的方式,即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外部监督机制、资产配置管理、集采目录及限额标准调整相结合,有效打破了预算编制不细化、难执行的困境。
改进版“开门办预算”
“开门办预算”的合肥模式,此前受到各方好评,被誉为改变传统预算编制闭环现象的破冰之举。如今,这种做法在马鞍山也得以落户,并呈现出不同于合肥模式的新特点。
据马鞍山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在制定财政预算编制文件时明确规定,单位上报项目经费需附《马鞍山市财政项目支出申请表》,包括立项依据、预期绩效目标等内容,并在“开门办预算”的基础上引入外部监督,进行集体研究、专家评审、政府审核和人大批准,比此前合肥市邀请多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前审查预算编制情况的做法更进一步,有效保障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记者了解到,集体研究,是由财政局组织相关科室集体研究、论证;专家评审,是指在财政局审核的基础上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对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必要性进行公开评审;随后财政预算报政府研究并经人大审核批准。充分利用外部监督力量,层层把关,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出台资产配置新标准
“三结合”的第二结合,即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相结合。据悉,早在2010年,该市便要求采购单位在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时,必须结合单位存量资产情况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提出采购资产的型号、数量等,报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为增强政采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市财政局于去年拟定了《马鞍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规定了通用设备的适用范围以及实行按职务级别、工作岗位和建筑面积设备的配置标准,且明确规定,对超标准采购不予受理。“我们的政府采购预算在执行时严格按照这一标准,坚持无预算、超标准不采购,基本杜绝了重复采购、盲目采购等浪费行为。”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编报依据更合理
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是编报采购预算的依据,也直接影响着预算编报的精准度。为此,该市将预算编制与目录结合起来,使得编报依据更为合理。
近年来,马鞍山逐步调整和扩大了采购目录范围,将农用机械设备、警用设备等纳入采购目录。同时,结合市场的变动性和专用设备的特殊性,该市还提高了限额标准,将专用设备限额由5万元调整为10万元,货物类公开招标限额则由5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并根据市场物价水平将协议供货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10万元。
合理的编报口径也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奠定了基础。据统计,2011年,马鞍山市共完成采购预算83099.2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6010.05万元,采购金额较2010年同期增加47724.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