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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公平”为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3 00:02 来源: 中国财经报

  □本报记者 李忠峰

   “有一个富人,就会有五百个穷人。”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人民网今年的两会热点调查显示,“收入分配”受关注度高居第二。

  近年来,我国财富分配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成果没有实现均衡共享的问题日益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分配结构中劳动者报酬占比、居民收入占比逐步下降,城乡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区域收入差距等不断扩大。

  同时,随着近年来物价上涨幅度的加大,公众要求解决“分配不公、提高收入”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一项权威调查数据显示,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比已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已从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这几年,上述状况并未明显改观。

  另有官方数据显示,石油、电力、烟草这些垄断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是其他行业的2倍左右,如果再加上住房、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人均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4至5倍甚至更高。

  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直接体现在货币财产方面。人的能力有大小,收入不一样,天经地义。但问题是,由于市场并不完善,要素价格并非其价值完全体现。财富分配不是完全基于能力和贡献,而是更多依赖权力或“关系”。显然,长此以往,会动摇勤劳致富信念,违背公平正义原则。

  对此,政府开出的“药方”是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同时提高低保的保障水平;对于收入过高的行业,从总量和水平上对他们的收入加以限制;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

  长期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的经济人士王小鲁认为,绝不能把收入分配改革理解为简单的涨工资,如果政府利用行政手段提高工资,只是能给公务员、国企单位涨,结果是拉大收入差距而不是缩小收入差距。

  因此,解决“分配不公”,重点在推进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让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成为收入的主体,在于约束权力,抑制权力与金钱的交换。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分析,因为中国在初次分配领域的扭曲非常大,而且初次分配是再分配的基础,有必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整以保证再分配的公平。

  “不患寡而患不均”,我国经济要想实现新的飞跃,收入分配改革绝对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关口,收入分配“公”为先是人们最大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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