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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鹏:证监会要敢革自己的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3 01:13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李辉

  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上任后,围绕当前资本市场的一系列尖锐矛盾,发表了不少观点,引发市场的高度关注。比如关于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分红制度改革,资本市场腐败问题以及衍生品市场如何向纵深发展等。

  作为资本市场的亲历者和参与者,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接受了《中国经营报》记者的专访,指出一切改革的根源在于监管层要敢于革自己的命,不留恋权力。

  《中国经营报》:你怎么看我们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为什么屡次改革都没有达到预期中的效果?

  刘纪鹏:从2008年一直在进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但是这种改革在证监会主持下越改越差,基本上没有任何突破,特别是创业板的“三高”问题,已经使得人们对中国股市近乎绝望。这种不公平、低效率、腐败,严重阻碍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我认为主要是因为主导改革者,老是看见别人黑,看不见自己黑,老是改别人,不去改自己。老是把问题推到不理性的股民身上,推到恶劣的基金身上,不反思自己。这是一种地主搞土改式的改革,他们能对自己进行革命吗?他们能放弃旧的行政审批权力吗?问题就出在这。

  《中国经营报》:确实,证监会把新股发行的最终权力都集中在自己手上,那么应该怎么改革呢?

  刘纪鹏:我要批判两个问题,一个是恋权情结,对行政权力有留恋,而这恰恰是滋生腐败的根源。第二个是恋洋情结,就是照搬照抄,一会儿美国式,一会儿荷兰式,一会儿直投加券商。除此之外,盲目追求个股的市场化询价,追求从天花板到地板,似乎要让市场来找准这个合理位置。可问题是,中国有这么多企业要上,根本上不了,有大量的需求,再加上许多利益在中间,寻求高价对各方都有好处。所以出现了严重的“三高”。

  只改外部是不行的,关键是要放开规模,要把责任落实到保荐人头上,这才是核准制的真谛。我们现在的核准制是监管部门对每个股票进行价值判断,他帮你选,又不担责任。欧美国家是只对程序性、真实性和形式性进行审核。一个具体的责任人远比三个摸不清的发审委、发行部、保荐人好的多。放开规模,批量跟上,让广大投资人有更多选择。

  《中国经营报》:在实行注册制之后,证监会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呢?事后监管?

  刘纪鹏:监管是证监会的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审批上能抓坏人吗?精力不能都放在选美上。郭主席把发行制度改革的目标从外部延伸到内部,向行政权力宣战,向行业协会组织放权是非常好的。

  中国需要股市新政,系统化的改革思路。具体有这么几个建议:取消发审委,变实质性审核为程序性和真实性审核;对保荐人分级,追查责任,假的要罚出场。紧紧抓住这个环节,券商要负连带责任;必要的时候把上市环节的程序性审核给交易所。证监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管上,监管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会计师以及保荐人、承销商。

  《中国经营报》:很多人也担心,如果证监会不严格审查,上市公司的质量将会非常糟糕,更多的造假将会涌现,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刘纪鹏:目前的创业板“三高”问题,误导了决策者,误导了创业者,危害了股民,危害了股市,危害了社会风气,危害了后续上市的中小企业。

  我建议降低创业板门槛,让投资者自行判断。目前290多家公司平均股本9900万股,利润达到5000万元,根本不是创业公司。要反映市场供求,让投资者广泛选择。至于上市公司质量问题,由于这个和公司品牌、再融资以及保荐人挂钩,只要他们的信息披露真实就行。不用证监会背书了,股民自己负责,市场决定好坏质量。

  《中国经营报》:我们也看到,中国股市赚钱是很难的,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不菲,盈利之后也不分红,对股民很不公平。

  刘纪鹏:分红的问题确实值得重视,这是因为中国股市从来没有建立监管文化,股东的股权文化。没有把股民作为衣食父母,因为上市公司指导思想有偏差,没有把保护股东做到第一位。尤其是很多企业一股独大,特别是在家族企业中,漠视中小股民利益。

  必须贯彻“分类表决”制度,保证中小股东利益。但是,我认为证监会不能强制分红,这违反公司法,也违反股票基本特征,但是可以引导。比如发公司债、增发配股,把分红率当做一项指标。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考虑发行优先股。

  刘纪鹏,目前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曾任天津、成都、南宁等市政府和前国家电力公司顾问、大陆企业到香港上市法律专家组成员等职。全国人大《证券法》、《国有资产法》、《期货交易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修改组和起草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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