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峰两会观察】利益大头给农民 “三同”应入土地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5 06:5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日前在受访时称,修改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部分条款能消除同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部分障碍,有利于中央“三化”同步推进的政策实施,有利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3月2日中国经济网)
事实上,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是按照土地的所有制不同来制定相应的土地管理政策,土地市场“城乡分割”的态势凸显,在城市化进程的城乡结合部地块,经常出现“同地不同运”的尴尬。由于“一地两制”限制,“同地、同权、同价”的“三同”精神却很难让农民分享。
蔡委员说,他每次有关“土地”的提案都提到一个核心精神,即城乡建设用地的市场要做到“同地、同权、同价”,虽然中央文件里已有这样的精神,但如《土地管理法》等相应的法律并没有按照这样的精神来进行修改。
在城市国有土地流转过程中,“同地、同权、同价”贯彻还比较好一点,而在农村土地入市上就令人担忧了。
“三同”精神没有入法,其结果往往造成本已极为紧张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却难以得到有效利用,在建设过程、设计规划等严重浪费和滥用土地。而“同地不同权、不同价”还导致强迁强拆行为凸显,引发不少社会矛盾和加大维稳压力。国土资源部曾经下发《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提出试点“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问题是如果没有建立一个彰显“同地、同权、同价”精神的以用途管制为中心、破除城乡分割的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改革还是难以增福农民,眼下土地交易中发生的一些腐败行为和违法现象也难以得到更好的遏制。
2011年一月,温家宝总理在河南省鹤壁市、安阳市的一些社区和农村走村入户,与群众座谈时真诚地说:“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就是让群众生活得更安心、更放心、更舒心。评判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和政府工作,你们最有发言权。”对于土地流转,总理表示土地流转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农民自愿,二是要科学管理,三是把利益的大头留给农民。
本届政府一直强调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并重的发展方向,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民兄弟的命根子,城市化进程中包括房地产市场、经济转型等的一系列改革也无法回避这一要素。还有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我国土地制度刻不容缓。
去年国务院法制办与国土资源部密集进行土地管理法修改调研工作,其重点指向涉及征地农民的补偿问题。相信蔡继明委员的“三同”精神入法的问题得到相关部门的关切。
“尊重农民的合理诉求,把利益的大头留给农民”,从温总理表态到蔡继明委员的“三同”精神入法的提案,现实已经迫切地提出了在土地改革和完善相关法律中农民的利益应该得到更好的、更充分的体现。(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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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