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建设九任务(规划掘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6 01:3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提出: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
1.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发挥国家、地方金融立法的作用,推动制定既切合我国实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法律制度,促进公平、公正和高效解决金融纠纷。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部门与司法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金融法制沟通协调机制。
2.完善金融税收制度。研究借鉴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经验,争取率先开展金融税收制度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合理税收制度安排在促进金融创新发展、增强金融国际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
3.完善金融会计标准。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趋势,结合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实际需要和金融监管、金融创新的发展,丰富和完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适用的会计标准。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加快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力争把上海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信用服务中心。扩大征信系统覆盖范围,依法促进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金融信用服务体系。
5.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根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实际,推动建立贴近市场、促进创新、信息共享、风险可控的金融监管平台和制度。
6.完善金融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体系。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与金融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以下统称“专业服务”)体系。创新完善与金融相关的专业服务业监管体制和模式,增强行业自律,支持与金融相关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投资咨询、资信服务、资金和保险经纪等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鼓励发展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客户服务等服务外包。支持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业态,开展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向规模化、国际化发展。积极培育全球金融资讯服务市场,支持金融资讯机构加快发展。大力发展信用评级业,积极培育民族品牌信用评级机构。
7.加强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健全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推进机制,优化金融集聚区功能布局,以陆家嘴金融城、外滩金融集聚带为核心,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的金融集聚区空间体系。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基地,积极推进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外高桥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等区域的金融功能建设。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南京西路、徐家汇、五角场等其他商务区和产业园区的金融功能开发。
8.加快国际金融人才高地建设。大力实施国际金融人才战略。统筹利用金融教育资源,构建涵盖高级金融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一线员工队伍等方面的多层次金融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开发和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培训项目,建设一批与国际前沿接轨、具有较高培训能级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培训基地。
9.完善金融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完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对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改进监管方式,加强跨行业、跨市场监管协作,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探索完善地方人民政府对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的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