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马蔚华建议: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规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6 07:16 来源: 金融时报薛亮
记者薛亮为确保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建议,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实行定向宽松政策,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规模,增强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
马蔚华说,2011年以来,国家为了遏制通货膨胀采取了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同时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及存贷款比例进行监控,这一政策传导的结果是小型微型企业更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今年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紧张问题还会凸显,加之预计存款增长情况也不乐观,各家银行都将组织存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在这种信贷规模紧张、存款增长乏力的现实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向通常考虑的是保重点,即重点企业和流动资金规模大、能带来较多存款的大型企业。而小型微型企业由于风险相对较大,且流动资金不充裕、存款派生较少,因此往往不是商业银行的重点支持对象。国家的宏观政策导向与商业银行微观行为之间产生了不一致性。
为了确保小型微型企业这一弱势群体能顺利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有必要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实行定向宽松政策,从规模和资金上给予保证,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对此,马蔚华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规模应定向宽松,即监管部门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监控时,应鼓励其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入,并将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规模不计算在监控的总规模或贷存比之内。具体来说,可以考虑让各商业银行自己主动提出当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长计划,监管部门将商业银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规模不计算在监控的总规模或贷存比之内,以鼓励商业银行切出专项规模用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入。这样既解决了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信贷规模问题,促使商业银行把信贷投向的着眼点放在小型微型企业等实体经济身上,有助于培育经济增长的潜力;同时也避免了在整体流动性不足时,小型微型企业信贷业务首先受到限制的现象出现,从而保证宏观政策的有效性。
二是扩大商业银行小型微型企业金融债的发行规模,增强其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去年开始监管部门已经批准商业银行通过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拓展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资金来源,但总的规模还偏小,希望今年能扩大发行小企业金融债的规模,从而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的投放能力。具体发债规模可以与各商业银行自己主动提出当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长计划匹配,最大限度地支持其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