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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张浪费应以贪腐论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7 04:11 来源: 深圳商报

  □ 舒圣祥

  “如果我们紧一紧、省一省,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在政协分组讨论时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增加“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内容。

  “有些损失浪费问题造成的后果比违法违规还严重”,李金华当年任审计署审计长时就曾表达过这样的观点。事实就是这样,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只违纪不犯罪,相当一部分官员都很信奉“公家的钱只要不装进自己口袋,怎么花都不怕”的挥霍准则,挥霍浪费最多只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而不会被当作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李金华这句话显然不会是乱说的,这足以说明在反腐倡廉之外“合法存在”的铺张浪费有多么严重。其中有一些,在突击花钱的名义下甚至被当做是一种“贡献”。为此,应否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加上“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内容,其实倒没有那么重要,因为那毕竟只是一份报告而已;关键的问题是,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的问题不应该再被无视,而是应该着手严肃问责。教育支出4%的目标迟到19年才完成,如果各级政府都能“紧一紧、省一省”,何以至此呢?

  如果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比如严格界定何为“公务接待”),没有对地方财政开支的预算硬约束,指望各级政府官员“紧一紧、省一省”,为纳税人每年省下几千亿而“稍微改进一下作风”,注定只能是一种奢望。事实上,铺张浪费本质上也是一种不当得利的贪污腐败,同样损失的是纳税人的钱,只不过没有放进个人口袋而已。铺张浪费挥霍公款也应该以贪污腐败论罪。贪污罪不应该只局限于“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应该像很多国家那样将所有的“不正当好处”都界定为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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