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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全国劳务派遣工6千万 任意滥用现象严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6 10:24 来源: 深圳商报

  派遣工与正式工收入差距最多达4~5倍

  深圳商报特派记者 管亚东

  可以解决临时性用工的劳务派遣,现在已变成不少单位“用人不养人”的手段,而且被不少单位争相当做“先进用工制度推广”。今天不用你明天就走人,社保福利更是“差别待遇”,因其用工不长久性也被通俗地称为“临时工”,甚至成了“替罪羊”代名词。据全国总工会报告显示,全国劳务派遣工已达到6000多万人,约占城镇就业人员的20%,任意滥用现象十分严重。在全国“两会”上,众多政协委员集中“炮轰”劳务工派遣乱象:从机关、国企、高校到企业到处是所谓“派遣工”。

  讲师副教授也变成“派遣工”

  不少城市为解决人手不足编制不够的问题,公安、城管、事业单位、国企等出现了一批“协管员”,这些协管员大多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一旦发生问题,用人单位可以将全部责任推给派遣公司,坦承自己和这个员工“没有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欧成中指出,全国总工会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显示,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诸如石化、电信、电力、金融、邮政等行业,在有稳定需求的工作岗位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少数央企甚至2/3以上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

  全国政协委员杜黎明的发言证实上述说法,他说以中国移动为例,其50.3万名在职员工中有劳务派遣工35.8万人,占职工总数的71.2%。

  “人才派遣”让讲师、副教授也变成“派遣工”。王晓龙委员在发言中说,个别高校甚至对博士学历以下的新进教师一律实行派遣制,而且作为“先进用工制度”推广。据对东北十余所高校调查显示,教科研一线、辅导员和行政岗位的派遣制教职工占总数的8%~10%,学历均是硕士以上,博士也不乏其人,职称多为讲师、副教授。这种美其名曰“人才派遣”的现象,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十余省市自治区高校都存在。

  派遣工无法实现“同工同酬”

  福利待遇是派遣工面临的最大问题,杜黎明委员说,从对一个省的调查情况来看,派遣工与正式工的收入差距少则30%,多则达4~5倍。正式工享受的年终奖、住房补贴等福利津贴,劳务派遣工则没有。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进行赔偿时,赔偿主体也比较模糊,损害了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派遣工经常加班却很难取得加班工资。

  缺乏安全感,诉求渠道不畅则是另一个重要问题。在随时丢饭碗、朝不保夕的情况下,派遣工和单位的“临时工”一样,会感觉没有安定感,担心养老没保障。杜黎明委员说,一项调查发现,派遣合同期跨度大,最短的1年,最长达15年,被派遣次数最高达到13次,平均2次。这种动荡加剧了不安全感。派遣工遇到劳资纠纷,由于未能加入工作单位工会,也难以借助其维权。一旦要打官司,则往往涉及两三个单位,维权者不知道找谁说理去。

  呼吁修法遏制遍地派遣工现象

  “某省一家企业要求76名已经续签10次合同,打工满10年的员工,必须与公司新设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不变,但身份却从原来的企业员工变成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欧成中委员说。

  其实,类似的情况在深圳很多医院、大型企业也都存在,用这种“逆向派遣”方式把合同工转为派遣工,劳务派遣越来越成为大家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手段。

  对此,三位委员都呼吁明确将条例中只有模糊概念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加以明确界定,遏制这种遍地派遣工的现象。欧成中委员说,德国就禁止在制造业、医疗等六大行业使用劳务派遣工;杜黎明委员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劳务派遣的准入岗位、期限、比例和待遇作出规定,既避免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职责,又保护劳动者权益。

  同时,委员们也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应对超范围使用派遣工、超时加班、欠保欠薪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同时,更需提高劳务派遣公司的准入门槛。  (深圳商报北京3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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