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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质疑 手机按分计费是“霸王”条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8 05:50 来源: 东南快报

  “通话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是违反《价格法》等的乱收费行为,应该取消。”前日,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的一番话,再度将手机计费标准的话题引入公众视野。

  根据夏绩恩的调查,假设有59人在目前移动通信计费模式下分别实际通话1秒、2秒、3秒……59秒,就相应被多计费59秒、58秒、57秒……1秒,总计起来59人实际通话1770秒则被实际计费3540秒,多计费部分占实际通话时长的50%。

  中国三大移动电话运营商2010年年报显示共实现营收8763.64亿元,其中实现移动通信收入4638.82亿元。若按照每通话时长至少被多计费24.42%计算,2010年三大运营商以“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的计费模式”多计费并且相应增加了移动通信收入1132.8亿元。

  不过,对于代表呼吁的“按秒计费”,业内专家却告诉记者,改造成本太高,按秒计费在国际上并不通用。

  电信专家项立刚表示,首先,运营商一半收入靠打电话尾数所得,这种说法就不成立。“每次通话时长都超过整数,我想这种情况并不普遍,再加上绝大多数人都使用的是综合计费的套餐,所以,按分钟收费,确实会影响一部分人,但绝不会是大多数,损失也没那么大。”其次,目前国际上较普遍的资费方式也是按1分钟计费,我们改为按秒计费,在与国外运营商进行漫游结算时无法衔接。第三,如果将现行的“按分钟计费”模式改为“按秒计费”,就需要对交换器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再重新测试、衔接,改造成本很高。

  项立刚表示,当年主管部门出台这项规定,确实也和运营商有较大话语权有关,随着时代的进步、手机业务的发展,也可以回头思索。“我的建议是,目前运营商可以主动让利,比如,不到30秒可不可以不算?或者,干脆不到一分钟都不计算?让利给手机用户多点实惠,也让大伙心里舒服些。”

  工信部长回应“按秒计费”:

  正研究计时单位问题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前日傍晚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按秒计费”、宽带提速降价等电信热点话题,表示要给用户一个满意答复。

  针对“按秒计费”的声音,苗圩表示,国际上都是按“分钟”计费,但在中国有个“五入四不舍”问题,目前正在加紧研究,力争给用户一个满意答复。

  苗圩说,今年实施的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中,运营商提高带宽的同时不提高资费,属于“相对降费”,工信部鼓励运营商根据情况实施“绝对降费”。

  对于公众普遍感觉的“宽带不宽”问题,苗圩说,影响用户体验的因素一是用户访问网站的容量;二是骨干网、城域网及接入用户的带宽是否足够;三是用户实际使用带宽一般为接入带宽的70%,这和用户的使用习惯有关。他说,最大问题是城域网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综合北京晚报、宗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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