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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双重国籍” 将合法化或遭“堵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9 15:57 来源: 中国经营网

  北京晨报讯,叶建农说,针对“双重国籍”,我国要么使之合法化,要么就要认真监管,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据北京晨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华东师范大学博导叶建农说,针对“双重国籍”,我国要么使之合法化,要么就要认真监管,按照《国籍法》严格“堵死”这种现象,“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解读:“双重国籍”将合法化或遭“堵死”?

  “双重国籍”规则不允许,潜规则每天都在进行

  叶建农委员说,大概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悄悄地,出国不用注销户口了,回国来,一手一个护照,两边都沾光,“这是事实上的双重国籍,每年每月每天都在不断产生这样的现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双重国籍”利弊分析

  目前世界上约有90个国家以不同方式或不同程度地承认和接受双重国籍,另外一些国家大多持默认状态,即不承认本国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此而剥夺其本国籍。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资格。具有某一国国籍的人,对这个国家享有其权利,承担其义务。笔者认为是否采取“双重国籍”, 需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来看待其中的利与弊,应根据本国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阶段要求,作出决策。

  承认双重国籍,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保证海外华人的进出便利,家庭安排、子女读书的便利,为引进海外华裔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以及贸易、文化交流创造了条件。

  就个人而言,拥有双重甚至多重国籍,即意味着对这些国家均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均承担相应的义务,而对一国的权利很有可能是对另一国的义务,抑或是对两国均承担同样的义务,在此矛盾之下,双重国籍者很难平衡利益关系。

  笔者认为如果“双重国籍”被合理化,那么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在法律上享受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也应有明确规定。例如:具有“双重国籍”的人是否有资格担任公职。如果被堵死,那应加大监督力度,禁止各种“潜规则”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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