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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0 04:15 来源: 金融时报

  朱从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法制是资本市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2005年修订出台的证券法,针对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和监管执法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为市场改革发展进入全新阶段提供了法律保障。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6年多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市场的运行基础和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监管实践中,一些证券法与市场改革发展实际不相适应的情况和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特别是“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等目标和任务,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包括资本市场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监管执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客观上需要对现行证券法作出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对证券法进行修改:

  一是要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要求,健全证券市场体系。进一步明确

  证券的范围,丰富多元化的产品供给和多层次的市场结构,推进统一的债券市场建设,为中小、小微和“三农”、创新企业融资提供便利途径和条件。

  二是要更好地健全基础法律制度安排鼓励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股本与资本市场发展良性互动等。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全国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投资股市的相关制度、机制保障,使证券市场成为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渠道。

  三是要更好地建立行业体制机制,以满足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市场中介机构的要求。明确中介机构职责义务,促进归位尽责,充分发挥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的功能作用。

  四是要更好地完善尊重市场规律、强化资源配置基础功能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放松行政管制,鼓励市场创新,促进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市场投融资效率和质量。

  五是要更好地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体制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退市制度,完善股权激励机制,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加大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集体诉讼等证券法律民事责任追究机制。

  六是要更好地完善适应证券市场监管实际和内在规律需要的执法体制机制,明确法定监管机构职权定位,推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统一的高效、权威的执法体制。

  七是要更好地协调制定有利于满足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发展需求、加强国际合作的体制机制,明确监管机构跨境执法合作职责权限。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应尽快启动证券法修订工作,健全与完善适应市场实际特点和需要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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