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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减税被指没戏 专家称难救股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0 08:46 来源: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包涵 郑桂兰 北京报道

  “减税”正在成为2012年全国两会最热的关键词。

  去年8月,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让居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当前,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于房租、房产增值、利息以及股息与红利收入等。“随着强化上市公司分红”成为证券监管部门关注的热点,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法激发了投资者关于“减免上市公司红利税负”的想象。今年两会,包括前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和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等众多两会代表和委员也纷纷提出为证券市场减税的建议。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关于资本市场红利税的减免短期来说可能性很小,投资者靠减免股票红利税扩大财产性收入的愿望或落空。

  资本市场减税:基本没戏

  今年两会伊始,范福春就开始炮轰股票红利税,指出很多上市公司不是不愿意分红,而是只要一分红,就要上缴20%的红利税,分红这点钱都被税务部门收走了,此外,企业是在缴了所得税之后用净利润进行的分红,但如果还对红利收取所得税,有重复征税之嫌。而侯外林和全国人大代表吉林证监局局长杨晓嘉等也有对红利税进行减免的建议。

  对此,原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表示:“我个人认为股息红利所得税是可以降低的。企业所得税是 25%,税后还剩75%,假设这75%都是要分配给个人股东的,那么按照20%的税率征税就是15%,这一企业利润最终下来等于被征了40%,这个比例是可以降低的。”

  那么对红利税的征收是否构成重复征税呢?

  “原则上这并不构成重复征税,因为纳税主体不一样,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个人股东获利后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它不像营业税这样确实对同一主体造成了重复征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正因为纳税主体不一样,如果铁公鸡不分红,一定不是出于股票红利税的原因。

  “虽然纳税主体不一样,但税源却是同一个。”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主任朱青教授对记者表示,现在对红利税与企业所得税是否构成重复征税,争议很大,国际上的做法也不一,有极个别国家是免税的,但是在美国也有红利税。

  朱青表示,在中国,因为涉及重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股票红利税这一块对企业股东是实行免征的,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红利所得是按20%征税,但2005年财政部出台鼓励政策,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其实等于已经减免一半了,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问题。所以国家再出台这部分的减税可能性很小,基本可以说没戏。

  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也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国际上对股票红利所得普遍认可的趋势是减免,但我国资本市场这一块,未来可期待的减税空间还很小。”

  减红利税救不了股市

  侯外林认为,对个人和基金的股利征所得税,却减免企业股东的所得税,这造成了税负的不公平。同时将令个人投资者更热衷于二级市场股票买卖差价的收益,以及炒作高送转的行情,降低了上市公司分红的效果,消磨了个人投资者长期投资的动力。

  “这是一个收入立场问题。如果我们国家的收入仅仅靠资本所得,那可以把资本市场所有的税都免了。可是劳动所得怎么办?此外,如果只减免股票红利这部分的所得税收,其他金融证券收入的红利税要如何收取?”朱青表示。

  对此,靳东升表示:“有的国家从资本市场的效率出发,选择免除红利税。以前我们国家也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最近这两年,公平被提到更高的位置。就税论税来说,它有其不尽合理的地方,当前的股票红利税征收,有其不尽完善的地方,但放到整个社会大环境来看,资本所得的获取相比劳动所得要更高,也更容易一些。相比工资、薪金45%的最高所得税率,劳务报酬所得800元以上征税,资本所得20%的税率不能算最高,所以减不减这部分税,是一个宏观选择的问题。但我觉得未来减免的空间很小。”

  刘尚希则认为:股市和房地产市场的问题,都不是靠减税可以解决的。“现在减税的根本还是在实体经济,资本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如果先去减股市的税,资本都从实体经济跑到股市去,造成实体经济不实,虚拟经济又过虚,最终还是解决不了股市的问题。解决股市问题的根源是制度的变革,靠给资本市场减税,救不了中国股市。”

  朱青也认为,对于股市来说,税收只能起到短期的提振作用,对其长期发展起不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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