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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2 01:19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每年的全国“两会”,都有出现一些逆耳的忠言,都会有一些听起来尖锐、实质上严肃的言论。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副市长王东在广东代表团分组讨论时的一番发言,就属于这样的声音。

  王代表针对当前的执法现状表态,“执法难”是“不太好听”的事情,法律是社会公平的底线,必须维护其尊严。他更表示,“养那么多国家机器,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去维护法律的尊严,一块钱的事,你花一百万元也要去摆平,去维护公平。要让大家敬畏法律。”

  就在昨天,最高院院长王胜俊向与会人大代表作了该院的工作报告。在报告中,王胜俊述及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时,承认执法难的情形虽有缓解,但“还没有根本解决”。这也正是来自广州的王东代表所发言论的背景所在。

  执法环节不尽到位,是当前司法实践中种种问题的表现之一。众所周知,在当下的司法实践中,诸如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沓,办案久拖不结;使用自由裁量权不当,甚至滥用自由裁量权;程序不严谨、办案不透明等问题较为突出。相比于立法领域进步更快的情形,执法环节的短板更为凸显。

  执法环节是整个法律实践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徒法不足以自行,缺乏公正、有效的执法,再好的法律制度也是枉然,法律的尊严自然也无从谈起,更不用提“敬畏”二字了。在这个意义上,王东代表称要不惜代价维护法律尊严,确实不无道理。

  回望中国法治建设近十多年来的进程,总体而言,进步是主流,当中有瑕,但瑕不掩瑜。不过,由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弹性追究等情形相对普遍的存在,法律权威被大大损伤,中国法治的进步进程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上述这些问题,显然都是执法环节的软肋。

  法学界早有共识,未来法治建设的重点,将从“有法可依”逐步转向“有法必依”,从以立法为工作重心的法治发展模式逐步转向以宪法法律实施为重点、立法与法律实施协调推进的模式。可以说,这将是此后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由此亦可看出,强化执行环节,势在必行。

  执行环节出现漏洞,有机制上的原因,也有态度上的懈怠。王东代表之所以说出“一块钱的事,你花一百万元也要去摆平”之类的言语,背后自有一些执法者漠然于相关主体的利益,对法治精神的敬畏不够所致。而比之此类问题,更要害的,恐怕是行政权的干扰等因素在起作用。

  马克思曾言:“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诚哉斯言。很遗憾,在现实的法律实践当中,并不尽然如此。比如,行政权干扰司法权的现象并不鲜见,备受包括法律界在内的社会公众的诟病。事实上,造成执法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行政权力干预与说情风的影响起到了严重的负面作用。

  这几年中,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似不少见。如在一些基层,在法律之外使用警力、滥用警力的情况,发生过多起;又如某地政府,曾闹出过一起就个案发函最高法院施压的事情,引出轩然大波。一些行政权力主体之所以做出干预司法之事,有认识上的原因,更不排除利益之故。一些党政官员,甚至是执法者本身,一再成为干扰、破坏法治精神的主体——如此背景下,执法如何能够不难?

  毋庸置疑,行政干扰、干预法律,其严重危害不言而喻。当行政权力介入到法律实践的过程中,腐败行为往往难以避免,社会的公平正义难以保证;当行政权力介入到法律实践的过程中,该处罚的得不到必要惩罚,如一些地方企业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被纵容姑息——这些也都是执法难表象背后衍生出的其他问题。

  “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让司法权真正独立于行政权,这当是未来中国法治继续走向进步的起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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