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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贷”:风险防范化解尚须多方合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2 03:52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周萃

  根据审计署的统计,全国地方性政府债务总水平大概是10.7万亿元,其中有24.5%和17.2%的地方债务集中在2011年和2012年到期,偿债期限相对集中。正是由于“平台贷”偿还高峰期的到来,导致其成为备受关注的银行风险之一,也成为“两会”期间被频频问及的热点话题。

  地方政府性债务蕴藏的风险近年来一直受到社会各方高度关注。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以相当篇幅对政府债务相关情况做出最新、最权威表述。

  温家宝说,我们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隐患,及时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摸清了多年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总规模、形成原因、偿还时限和区域分布。这些债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特别是部分偿债能力较弱地区存在局部性风险。我们认真开展债务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稳妥解决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水平是可控的、安全的。

  而且,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最新情况,“两会”期间,多位参会或列席的金融界人士也纷纷予以回应。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局长刘贵生认为,相对于中国的财政实力而言,地方债务总体安全、风险可控,不会引发系统性的财政金融风险。

  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在政协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平台贷款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收入100%可以覆盖债务的占该行对地方政府融资贷款的90.4%。

  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表示,目前中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不良率低于1%,不构成重大威胁。

  根据审计署的统计,全国地方性政府债务总水平大概是10.7万亿元,其中有24.5%和17.2%的地方债务集中在2011年和2012年到期,偿债期限相对集中。其中以大型银行尤为突出:中行两年内到期的平台债约为17.6%,建行超20%,而农行三年内到期的平台债约32%。正是由于“平台贷”偿还高峰期的到来,导致其成为备受关注的银行风险之一,也成为“两会”期间被频频问及的热点话题。

  东北证券分析师唐亚韫认为,当前相关部门对平台贷款风险的主要关注点在于:一是还款方式合同补正和补充合法有效抵押物两个关键风控环节的进展较慢。在此前平台贷款的整改中,监管层曾重点要求银行通过科学补正贷款合同和补充合法有效抵质押物,让风险早暴露、早发现、早度量和早干预,不准任其再“发酵”;二是部分平台项目面临巨大还款压力,未来三年内有35%的平台贷款到期,地方平台即将面临第一个偿债高峰,而一些平台项目的贷款条件和偿债能力先天不足,已出现在建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和还贷资金无着落的局面;三是各种规避监管的隐形平台融资逐渐增加,在一些地区,当地政府通过具有平台特征但又在平台名单外的企业向银行融资,或承接原平台债务。

  综合多方情况来看,积极防范化解平台贷款风险仍将是今年金融机构需要着力攻克的艰巨任务。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理规范工作,事关金融稳健运行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义重大。

  日前,银监会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未结束、世界经济复苏尚不明朗、国内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的形势下,要全面客观地认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面临的债务到期、平台重组和抵质押品价格波动等风险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平台贷款风险监管,深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

  银监会此次也提出,根据现金流覆盖程度及项目建成达产等情况,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切实缓释存量贷款风险;按照“保在建、压重建、控新建”的要求,严格准入标准,坚持“有保有压”和结构调整,优先保证重点在建项目需求;严格新增贷款条件,确保达到现金流覆盖、抵押担保、存量贷款整改和还款资金落实等方面的要求;对全口径融资平台(包含退出类平台)按照“支持类、维持类、压缩类”进行信贷分类。特别是以现金流覆盖率为抓手,严格把握平台退出条件,强化退出类平台贷款的风险管控。

  业内专家认为,当前金融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对平台贷款所展开的清理规范工作,极大缓解与缓释了平台贷款风险,但平台贷款风险的根本解决,还有赖于财政体制改革和地方融资方式建设多元化。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飞飞认为,要从根本上化解地方政府平台贷款风险,除了需要我国宏观经济保持稳健、平稳运行的大环境外,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匹配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加强财政自律与透明度;也需要拓宽地方政府建设融资来源,利用好金融市场,通过匹配风险和收益创新金融产品设计,解决过于倚重银行信贷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在“两会”期间表示,必须在制度创新中以规范的阳光融资,替代、置换融资平台等隐性负债机制。

  “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市政债券试点是重要选项。在整合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基础上,让有需求的公司进入债券市场,根据不同信用水平发行市政债券,匹配风险与收益,促进地方建设融资‘阳光化’。通过‘买者自负’和‘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解除政府担保责任,最终建立地方政府合理举债的制度框架。”王飞飞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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