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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聂磊一审被判死刑 聂磊称判得重准备上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1 11:22 来源: 中国经营网

  被告人聂磊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备受关注的青岛聂磊涉黑案主案昨日宣判,被告人聂磊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对此判决,聂磊当庭表示,判得有些重,准备上诉。

  青岛聂磊一审被判死刑聂磊称判得重准备上诉

  青岛中院院长邹川宁说,聂磊在青岛嚣张多年,犯案时间长达十几年,有不少部门机关为聂磊充当“保护伞”……给聂磊案的审判增加难点。

  据介绍,青岛聂磊案的其余分案将于3月底前分别在青岛市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等五个基层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聂磊当庭表示“判得有些重”

  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聂磊表示,判得有些重了,准备上诉。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判决书厚达366页,法官宣读了6个多小时。被告人聂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被告人史殿霖系两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主犯,犯故意伤害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李岩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各被告人除徐鑫一人犯窝藏罪,因情节轻微被免于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二十年以下、两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

  参与庭审的人员向记者介绍,对此判决结果,聂磊当庭表示“判得有些重,准备上诉”,但“还要和律师商量”。其他领刑的30名被告人均表示是否上诉将进一步咨询律师。

  一个“黑老大”30多把“保护伞”

  被告人聂磊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聂磊之所以在青岛嚣张多年,离不开各政府部门的“保护伞”。此前有报道称,30多“保护伞”已被查处。

  据新华日报报道,青岛中院院长邹川宁说,聂磊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堪称青岛涉黑第一案,备受社会关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组织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审判人员提前介入,并于去年12月20日至30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邹川宁说,聂磊案涉案人员多达140余人,判决书长达几百页。审理难点在于,聂磊团伙在岛城嚣张多年,犯案时间长达十几年,作案数量巨大。聂磊还聘请了很多“大腕”律师为其辩护,法官要将公诉机关指控的每一项罪名进行仔细确认,难度很大。同时,不少部门机关为聂磊充当“保护伞”,将很大一部分证据销毁,导致无从查证。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2月21日在山东省两会上披露,聂磊案中,已有30多名“保护伞”被查处。

  青岛聂磊一审被判死刑聂磊称判得重准备上诉

  青岛公检法多名涉聂磊案落马官员部分名单

  10多年间,聂磊虽与数宗重大治安案件甚至命案相关,但在公安局的卷宗里却全无案底。这缘于聂磊的“巨大能量”。

  王晓青,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与聂磊关系非同一般。聂磊手下骨干外出“办事”时,常会叫上王晓青一起。这名特警支队副大队长每次必携带110对讲机——于是,聂磊团伙的成员在案发现场便可听到警员调度信息和出警时间,便于及时抽身。

  更为荒谬的是,在青岛警界,聂磊甚至有着“地下组织部长”的“头衔”,公检法系统内的很多人,都要找聂磊调动工作。据了解,青岛某警员曾经由科级晋升到处级的价码是30万元,这笔钱全部由聂磊“买单”。该警员得以顺利晋升,因其辖区内有众多夜总会、酒吧,不到一年,聂磊的这笔“投入”即全部收回。

  去年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归案。聂磊落网后,青岛警界随即爆发大地震。

  被告人聂磊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9月29日,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和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全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上被纪检人员当场带走。经警方证实,他们正是聂磊团伙长期的“保护伞”。而聂磊鞍前马后的警察不在少数,他们中有刑警、特警、看守所民警,甚至有曾经的“青岛市十大杰出青年”。

  ■案件回顾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发出B级通缉令,向全国通缉聂磊。

  ◎2010年9月1日“聂磊涉黑案”事发,聂磊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青岛市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2010年9月30日因涉嫌组织卖淫罪经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批捕。

  ◎2010年11月30日聂磊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青岛市南公安分局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011年4月份 青岛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1年10月21日 青岛市公安机关通报称,14名公安民警因此案被查处,包括青岛市市北公安分局原局长于国铭、青岛市李沧公安分局原局长冯越欣。

  ◎2011年12月20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胶州法院开审该案。(编辑: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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