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评论 民间借贷案件缘何又频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4 00:34 来源: 金融时报李文龙
记者李文龙“吴英案”尚未远去,近日江苏常熟和山东桓台的民间借贷又掀起了“地震”。3月初,苏州凯维隆贸易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因欠下巨额债务而不知所踪,常熟鲤鱼门酒店董事长周思扬也因债务高筑在2月份“跑路”。据相关部门调查,两起案件涉案金额超过8亿元。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山东桓台,县浦发投资公司董事长宋佃涛的意外死亡,也在当地引发了一股讨债潮。
不同的地区,相似的“黑天鹅事件”。近期民间借贷案件层出不穷,不仅意味着许多放款人的血汗钱很可能会血本无归,也表明,许多不为人知的民间借贷行为已经向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案件演变。在民间借贷的汹涌暗流背后,牵涉人员有多少、资金量有多大,只有被曝光浮出水面后才能被公众所知晓。
业界人士分析,民间借贷转变为高利贷后有两个明显危害,首先,民间资金单纯的追逐暴利对于经营困难的小企业而言,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雪上加霜,极易把已陷入资金困境的小企业压垮,造成两败俱伤。其次,高利贷资金通过各种中介多层转贷后,也大大抬高了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让区域内的实体经济难以承受。另外,尽管银行的信贷资金不会直接进入民间借贷领域,但是贷款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如果背负上沉重的高利贷包袱,银行贷款也同样面临很大风险,从业已发生的案件可以看出,许多民间借贷案件都或多或少有银行资金卷入其中。
据了解,常熟属于江苏民营经济发展的后起之秀,在这个与温州发展轨迹极为相似的城市里,民间借贷网络也非常“发达”,现在的常熟人都会习惯性地把顾春芳与吴英进行比较。再反观肇始于温州的吴英案、小企业主跑路潮、施晓洁案,人们不禁有了疑问,为什么在这些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的地区,民间借贷案件频频发生?在民营经济发展初期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民间金融,如今发生了哪些异变?还隐藏着多少暗流?
广东近期发生的担保公司涉嫌骗贷案件或许给我们提供了答案。由于民间借贷市场上利率高得惊人,年利率大都在20%以上,而一年期贷款利息只有6.56%,广东创富、华鼎两家融资担保公司截留客户的银行贷款,再投向民间借贷市场以获取高额回报,但最终因投资失利而导致资金链断裂。
民间借贷与银行贷款利率之间的巨额价差,成为了担保公司铤而走险的直接诱惑。值得警惕的是,只要这一套利机会存在,就很难避免和阻挡民间资本盲目逐利,甚至有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也热衷于做发放高利贷的“影子银行”。如今楼市已经走出暴利时代,矿产市场逐渐规范,暴利领域消失不仅使得民间借贷领域的风险逐渐暴露,也使得更多的逐利资金挤入了“最差钱”的中小企业。而有的大型企业则利用便利的融资渠道,把手中的多余资金再转贷给小企业,也无一例外地呈现出高利化倾向。
在人工、原材料等成本上升的趋势下,许多小企业的资金周转本来就已捉襟见肘,如果畸高的民间借贷利息负担远远超出其承受底线,那么小企业无疑将无力再进行扩大再生产和投资,而会为了维系孱弱的资金链而疲于奔命,很容易引发民间借贷崩盘。如此不仅会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对正常的金融秩序和信用体系也会造成破环,而一旦信用体系被破坏,则可能需要数年之后才能修复。
年初的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这要求我们既要预防民间资金出现脱实向虚的流动方向,也要提前布防已经进入虚拟经济的大量民间资金的风险暴露。正如温总理“两会”答记者问时所说,我们应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目前地方政府采取的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搭建股权融资平台等措施主要是为了引导民间资金向实业回流,而对于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则需进一步加强监管。
我们看到,许多民间借贷案件被曝光后牵涉面往往超出想象,许多放款人的资金已经难以抽身,但却浑然不觉。鉴于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以及风险防范存在空白,应把散落在各个部门的监管力量整合起来,加强调研,把民间借贷尽可能地暴露于阳光之下,如此才能减弱案件发生对当地经济以及区域金融秩序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