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4 08:31 来源: 华夏时报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遏制农村征地乱象将很快有法可依。
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此前的2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今年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
《华夏时报》记者从国土部获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地条例)草稿由国土部耕保司起草,已转交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后上报国务院,有望年内出台。
“该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强调对农民享受土地增值收益,保证农民的长远生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说,北大正在酝酿一个征地补偿的会议,土地征收将是其中一个内容。
原国家土地专职副总督察、《土地管理法》修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甘藏春,2月20日被任命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这无疑有利于加快征地条例的出台进程。
“随着中央密集表态,2012年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说。
强化对农民补偿
“甘藏春被任命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这与推动《土地管理法》修订进程有关,他可能将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的工作。”参与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
记者注意到,甘藏春曾多次表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主要修订思路是,“强化对被征地农民补偿。”
业界人士的疑问是,征收条例究竟会以何种方式“强化对被征地农民补偿”。目前可以确定的消息是,“同地同价”已被写进了《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能否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中呈现,尚不明朗。
无论如何,“大幅提高农民在集体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已被定调。在2011年12月27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表示,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并要求今年一定要出台相应的法规。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尤其要注意这一点,以减少土地纠纷。”合肥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处一位官员这样告诉本报记者。
王锡锌认为,如果征收条例出台,那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重大变革,对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这两项财产性权利,主要是一个公平补偿的问题。但如今,中央给的时间非常紧张,出台征地条例迫在眉睫。
阻力在地方
“征收条例一旦实施,18亿亩耕地红线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同时推高房价。”谢逸枫认为,由于土地价格因补偿标准提高和土地的稀缺性,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和纠纷。
“因土地问题而产生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而土地财政亦已走到难以持续的节点。”谢逸枫认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成关键。农村土地问题首先要确权,确权包括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记者发现,1999年以来,64.7%的失地农民得到一次性征地补偿,平均金额为每亩18739元,而征地卖地平均价格每亩达到778000元,是征收价格的40多倍。
“向农民征地引发的问题在于,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和利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为此必须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北京拆迁补偿律师吴坤乾的观点较有代表性。
“征地制度改革一旦破题,无疑将打破现有土地收益分配的格局。”谢逸枫强调,“房地产宏观调控等措施让地方政府压力较大,一直借未来土地出让金作抵押的地方政府,一旦土地收益降低,可能会引发地方财政的危机。”
据悉,我国被征用土地收益的分配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至30%,企业占40%至50%,村级组织占25%至30%,农民仅占5%至10%。受此影响,地方对拆迁资金不惜大力套用或截留。
不过学者们分析,征地制度改革的阻力在于,一旦触动现有征地制度,地方政府会损失巨额土地收益。如何界定“征地范围”“补偿标准”以及“在多大范围内允许集体土地入市”等,成为未来制定条例的关键问题,而这正是甘藏春必须要面对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