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新刑诉法 培训全面展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5 06:13 来源: 经济日报本报讯 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刑诉法专家陈卫东日前在高检院作“关于刑诉法修改的若干问题”专题讲座。
陈卫东长期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和中国司法改革研究,参与了全国人大、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的一系列改革论证,全程参与了1996年及2012年新刑诉法的修订工作。此次讲座中,他就刑诉法修改背景、指导思想、修改后的刑诉法亮点,及修改后的刑诉法与检察职权行使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阐释解读。
高检院副检察长孙谦说,此次刑诉法修改是自《刑事诉讼法》1979年制定、1996年修改后又一次重大修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发展和完善。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诉讼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高司法机关有效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高检院于日前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把学习、培训新刑事诉讼法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检察机关要全面加强对新刑诉法的立法精神、法条规定和法律适用的学习和理解,为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做好充分准备。
自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经全国人大通过以后,高检院近日陆续推出一系列活动和措施,以对新刑诉法的施行作好各方面的准备,此次专题讲座即为其中之一,也标志着检察机关对新刑诉法的学习培训全面展开。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刑诉法修改的专门培训计划。国家检察官学院拟于今年4月至5月开设刑诉法修改专题研修班,分4期培训各级检察业务骨干480人,以尽快将刑诉法修改精神贯彻到执法办案第一线。同时,在高检院组织的全国性专项业务培训、各省级院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及本年度基层检察人员轮训中开设刑诉法修改相关课程,作为各级各类业务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12年各级检察机关组织的讲师团巡讲支教活动中,将着重安排新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把培训送到西部、送到基层。
为了保证新刑事诉讼法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相关部门计划重点对检察系统专兼职教师加大培训力度。在今年上半年举办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及基层轮训师资培训班中增加相关课程内容,促进各级培训教师对新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适用;在今年下半年,将开设新刑事诉讼法专题师资培训班,分期、分批对专兼职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同时,高检院正编辑、出版新刑事诉讼法专著和培训教材,帮助检察人员系统学习刑诉法修改后理解适用上的难点。
(高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