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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须再添一把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00:04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评论员张立栋

  国税总局局长肖捷上周末在广州的一个论坛上说,要推进增值税改革,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这是继两会有关话题热议之后,国税总局官员再一次就增值税改革表达明确态度。

  增值税,简单说就是对销售货物或者加工服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这个税种已在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实施。正如肖捷所言,一项税收制度能够在世界得到普及,表明它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增值税的核心特征是它的抵扣机制,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

  我们认为,在减税呼声日益高涨背景下,推进增值税改革正当其时。

  从广义范围来看,增值税已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也是最大的税种。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尽管1994年我国就建立增值税制度,但其广度和深度仍有很大空间可挖。

  比如说,除了试点地区,增值税并没有引入服务业领域,因此,在上述领域中重复征税的问题十分明显。

  我们知道,服务业中聚集着大量的民营中小企业,而这些企业在贡献GDP,特别是拉动就业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并推动二三产业融合、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正是决策层根据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危机背景及对未来经济预判下的重要决策思路。

  此前,也有部分人士担心大面积铺开增值税会影响现有财政收入来源,造成不稳定。事实上,这种担心并无充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曾经做过测算,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后,可以带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出口增长0.7个百分点,同时还可以带来新增就业岗位约70万个。

  当然,营业税改增值税毕竟动作不小,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但从根本上来讲,多为技术性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有效措施加以规避。

  比如,经过核算,改革全面推开后,全国税收净减收将超过1000亿元。再比如,增值税与营业税分属中央地方两大税收体系,如何协调好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成为一道难题。

  首先,对于税收净减少千亿元的问题,现在已有了越来越多共识——减税本来就是这项改革之目的。而当前庞大的税收收入基础正是实施此项改革的有利时机。

  事实上,此前增值税选定的试点行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都是存在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重灾区”。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企业在购买原材料、生产设备、燃料等时所缴纳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导致了重复征税。而推行增值税改革之后,这些行业都将能享受到增值税抵扣所带来的税收优惠。减税虽然带来一时财政收入的下降,但对于拉动地方经济却有着无法用金钱估量的收益。

  至于利益协调问题,虽然是改革难点,但并非无解之题。

  我们知道,增值税属于国税,营业税属于地税,改革的确会涉及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体系,所以,其中交接、协调、磨合,必是一个艰难过程。

  但是,难题亦有解决之道。以试点上海为例,原来属于营业税的这部分收入,转成增值税以后,仍然归属于地方,这势必保障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

  我们看到,上海试点运行时间虽然不长,但“已经感觉到了变化,降低了大部分人的纳税负担。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来5%的税率降为3%,税负的下降幅度约40%”。

  增值税改革,不仅仅是一项税制改革,更超越了税制本身——不仅是减轻负担、纾解民生焦虑的惠民之举,同时也是促进结构调整、催生发展内生动力的有效举措。

  去年全年税收已近9万亿元,庞大的财力保证了改革的顺利推进,而在“多予少取、促进经济内生性增长”日益达成共识的当下,我们认为,增值税改革大力度推进的好时机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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