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重塑:消除冷漠仍需制度保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8 01:50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林小昭
新华网、人民网等门户网站组织的“2012年两会调查”发现,网民最关注的“五个热点话题”之一就是社会道德建设。“道德之问”成为过去一年热得发烫的“网络热词”:“小悦悦惨遭碾压,路人为何见死不救?”“‘金哨’变‘黑哨’,足坛假赌黑缘何泛滥?”“走了‘郭美美’来了‘卢美美’,中国慈善能否恢复元气?”
面对道德滑坡的现实,一些普通人正在为重建道德做出努力:“最美妈妈”吴菊萍、“守墓老兵”欧兴田、“最美婆婆”陈贤妹……这些草根人物以实际行动诠释道德和人性的力量。
“我们的人性为何沦丧至斯?”对此,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郭巍青教授指出,每个人都有感情、有本能,看到别人被撞倒在路上,人的本能是应该去帮手,如果所有人都不去救助,那就是我们的本能、感情出了问题。这个显然错了的本能反应,是背后很多因素长期训练出来的,“这才是一件真正恐怖的事”。
“是什么让我们的生命和人格变得如此萎缩卑微、毫无尊严?”广州市人大代表、学者曾德雄发问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悦悦事件所体现出的道德沦丧只是长期以来道德缺位的集中爆发。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尚重生教授对《第一财经日报》指出,道德的缺失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包括市场经济将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调动起来,对道义的追求减弱;腐败和社会分配不合理导致社会贫富分化严重;传统社会的一些良好的道德观被过去的阶级斗争给泯灭;过去的道德教育都是一些假大空的说教,起不到什么效果;制度建设的缺失导致了道德建设没有跟市场经济发展同步等。
这其中,制度缺失无疑是道德缺失的最大要害。一位网友指出,当人的善举不被认可,甚至会招来官司,相对于人的良心和道德底线而言,是更严重的问题。
这其中,2006年发生的南京彭宇案无疑成为外界千夫所指的对象,认为是此案错判产生的负面效应,导致人们不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在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看来,彭宇案带来的影响十分恶劣。他认为,在一些影响到社会风气的案件的处理上,司法处理应当慎重,不应随心所欲,而应当有助于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的形成。
如何重塑道德规范、修复社会信任?广东省人大代表刘伟权认为,公民道德建设要落在制度的保障上,法律制度、信用制度等必须对做好事做好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做“恶”者严厉惩罚,国家要制定道德奖惩制度,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提倡正义、鼓励正义、严惩恶行。
“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利,你不能要求他们去举证证明自己的清白,难道救人的时候我要先架个摄像机拍下来,这么麻烦的话还不如不救了。”朱列玉说。
而如果没有对“反咬一口”以及其他诬告者进行严惩,就消除不了人们做好事的风险。专家指出,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让想诬告的人不敢诬告。例如新加坡的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至3倍的处罚。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论处。该规定实施以来,新加坡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公民在实施见义勇为时也免去了顾虑和担忧。
“我们现在还处于法制社会建设的过程中,道德在法制建设中会起到一个很好的促进作用,反过来法制对道德促进也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朱列玉认为,现有的法制建设存在一些缺陷,比如见义勇为所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我建议应该由政府财政来承担。”
实际上,人们不敢做好事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位。假如一个人生病了,有完善的医疗保障,那么就不会有被救者讹人,而救人者也不用怕被讹上。
在消除人们不敢见义勇为的疑虑的同时,如何让人们愿意见义勇为亦十分关键。近日,由广州警方起草的《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规定:对无主的拾获财物,可在拍卖后将拍卖款的10%奖励给拾遗者;对有主的失物,失主领回时,可自愿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获人。
“这个规定挺好的。”家住广州天河的市民小张今年1月曾在吃饭时被小偷偷走公文包,小偷发现无值钱物品后丢弃在路边的花坛中,被一环卫工人捡到,最后物归原主。尽管里面并没有值钱的物品,但里面的证件和资料对小张却十分重要,在给现金酬谢而环卫工拒收之后,小张坚持买了份礼品送给环卫工。“不为别的,我就为能弘扬良好社会道德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小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