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独具优势 对话中国银监会福建银监局局长周民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8 06:58 来源: 金融时报记者 韩雪萌
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各界和银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关注的问题。其中,发展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是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银监会福建银监局局长周民源,请他就利用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发表了看法。
记者: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但当前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仍很突出,必须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您认为,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对于服务小微企业具有哪些优势?
周民源:相对于大型银行,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有其独特的定位优势、市场优势、决策优势和风控优势,用生动一点的比喻可概括为,“小微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具有多重优势。
一是定位优势。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以服务社区企业和当地居民为市场定位,这是国务院和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出的制度性安排。如城商行主要服务本市中小企业和居民,村镇银行主要服务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从福建银行业的实践看,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扎根于基层和社区,已经发展成为服务小微企业的生力军。
二是市场优势。小微企业融资难,难在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缺乏合格的财务信息和经营记录,传统的信用分析手段难以派上用场。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在这方面有其独特优势,它们的经营半径小,贴近市场和客户,通过与小微企业保持密切的近距离接触,可以有效地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
三是决策优势。小微企业资金需求通常带有“短、频、急”的特点,这就需要更加灵活的授信决策机制。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独具优势,它们一般采取总行———分行或总行———支行的扁平化架构,经营层与决策层通常都在同一区域,管理链条短,城商行的决策一般不出城,农商行和村镇银行的决策一般不出县,这样小微企业能更为便捷地获取贷款。
四是风控优势。小微企业通常缺少可供抵质押的资产。在这方面,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可以实行更为个性化、精细化的风险管控模式,针对不同的小微企业客户,设计灵活多样的保证担保方式,如业主联保、商户互保等。从福建银行业的实践来看,这些方式同样可以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
记者:正如您所介绍的,银行业部门一直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但是从目前来看,仍远远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对此,有什么破解之道?特别是针对高科技型的小微企业融资,有什么好的办法?
周民源:第一,机构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加快完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加快培育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解决高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可探索组建科技专业支行,专注于拓展高科技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同时,加快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或基金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第二,机制创新。推动银行继续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六项机制”和“四单”制度,特别是要单独配备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健全独立、高效的信贷审批机制,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第三,产品创新。推动银行业机构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产品创新为手段,满足多元化、个性化的资金需求。特别是加强贷款担保方式的创新,一方面拓展抵质押物的范围,探索动产、无形资产等抵质押方式;另一方面,从产业链、行业协会、商会等小微企业“合作伙伴”入手,拓展互保、联保方式,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
第四,服务创新。贴近基层市场和社区客户,根据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方面采取更为灵活的措施,为小微企业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
记者:今年,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及银监会年初工作会议的部署,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银监会将大力推进小微企业贷款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地,您能为我们解释一下贷款差异化监管政策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在政策落地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
周民源:银监会在督促银行业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进一步明确重点,强化督导,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新思路加以推进,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就是其中之一。在机构准入方面,银监会规定,对于小微企业客户数量和授信余额超过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在符合审慎要求的基础上,允许其一次同时筹建多家同城支行;资金来源方面,银监会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该债项所对应的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资本监管方面,银监会规定,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根据相关规定,适用优惠的风险权重。
福建银监局正按照银监会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银行业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辖内银行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严禁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银行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严禁银行强求小微企业购买各类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