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修订进境物品税表对个人境外购物影响不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1 02:58 来源: 东方今报对于很多喜欢托人在香港以及海外购物的消费者来说,近日网上流传一则消息让他们胆战心惊。该消息称海关总署发布的新政规定,自4月15日起,境外购物入关税额将大幅飙升,如奶粉满200元要征税10%。记者昨日向河南海关的工作人员核实,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缴10%税”的说法是被误读,个人携带不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商品入境,依然可以免税。新政只会让从事海外代购业务的生意人成本大增。
□东方今报记者 朱国艳
【传闻】
境外购物须缴高额关税
昨日,一条“4月15日起赴港澳购物要缴高额税款”的消息开始在微博(http://weibo.com)上风传。消息称“今年4月15日起去港澳购物全部要打税!酒类、香烟、化妆品、香水全部税率50%!奶粉超过200元税率10%,高到离谱!”
“这是真的吗?”得知消息后,不少经常在港澳地区以及国外购物的消费者倒抽一口凉气。
“兰蔻的一款面霜在郑州专柜卖620元,我托朋友从香港带回来一瓶,才300多元,差不多便宜一半。”郑州市民陈小姐说,“从香港买化妆品让我省了不少钱,如果关税调高了,这以后得多花多少钱啊?”
【解读】
适量自用物品入境仍免税
新政果真如此严厉吗?昨日下午,记者登录海关总署官网,发现其于3月26日发布了2012年第15号公告,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完税价格表详细列出了27类商品的税率和完税价格,其中,洗面奶的完税价格为100元,税率为50%;钱包的完税价格也为100元,税率为10%。新政自2012年4月15日开始执行。
难道以后在港澳以及海外购物,真的要缴纳高额税款吗?对此,河南海关的工作人员笑称:“这其实是消费者的误解。新政执行后,个人携带不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商品入境,依然不予征税。”
而海关总署昨日在其官网上发布的“关于对海关第15号公告等政策的说明”也显示,“公告出台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缴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奶粉低于2.5公斤不用缴税
记者将海关总署2007年6月发布的政策与15号公告进行了对比,发现不少商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没有太大变化。但是很多网友还是担心,新政执行后再去香港购买奶粉会不会遭遇困难。
对此,河南海关的工作人员表示,奶粉的完税价格为每千克200元,税率10%,而税款总额低于50元的商品免税,个人携带不超过2.5千克的奶粉过关完全没问题。
【影响】
海外代购生意成本大增
尽管15号公告对个人境外购物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海关总署宣布,所有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清关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清关手续。这意味着,大多数转运公司的业务将无法正常开展。
对此,美国的友家快递发布公告称,由于成本上涨,从3月28日起运费进行调整,由原来的每磅26元人民币,调整为首磅52元人民币,续磅26元人民币。
业内人士表示,海外代购经过了长时间不太规范的高速增长,现在终于要被国家正式监管,并走向正规化的渠道了。一键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