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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种消化药零售限价5月调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5 05:50 来源: 东南快报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调整部分消化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此次药品价格调整共涉及53个品种,3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17%,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22%,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30多亿元。但也有业内人士称,此举实际效果有限。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改进药品定价方法,进一步加大对高价药品降价力度,特别是降低外资原研制药品价格。建立药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此外,研究实施鼓励药品研发创新的价格政策。对已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在价格政策上给予支持。

  在《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表中,有4种药品还同时公布了2013年降价后的价格。其中,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的奥美拉唑注射剂40mg(冻干粉)最高零售限价为122元/支(瓶),2013年5月1日起降为100元/支(瓶);葛兰素史克的昂丹司琼注射剂8mg:4ml最高零售限价为166元/支(瓶),2013年5月1日起降为136元/支(瓶)。

  发改委还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重点调查日治疗费用高、竞争不充分以及市场实际价格明显偏离行业平均水平的药品。

  自2012年9月1日起,对于零售环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药品,经营者应将自主确定的药品最小零售单位含税出厂价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报送至发改委指定的药品价格信息系统。从2013年起,还应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最低、最高和平均出厂价格及年销售收入和数量等。出厂价格由药品生产企业报送,口岸价格也可由境外生产企业授权的国内经营企业报送。

  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中标药品(包括入围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零售价格时,要密切监测中标药品出厂价格。对不按规定报送出厂价格信息,或出厂价格与中标价格差距过大的,价格主管部门不公布其在医疗机构的零售价格,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当地药品招标采购机构,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

  不过在此通知出台后,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降价的实际效果不佳。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一位负责人发现,很多被降价药品的最高限价,依旧高出在各地的实际中标价。

  此外,由于实施了最低价中标的政策,目前国内大部分药品在招标中大打价格战,中标价普遍被拉低。而一些新进医保目录的药品为了缓冲降价的负面影响,更是爆出过在进入医保前突击涨价的手法。综合广州日报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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