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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被压迫的中产难以拉动内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7 00:47 来源: 中国经营报

  顾骏

  在刚刚结束的博鳌论坛上,与公众比较接近的一个主题就是“中产阶级的兴起和消费变革”。

  “中产阶级”这个诞生于20世纪西方的概念,自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并被赋予丰富的内涵。在中国最近30多年的发展中,“中产阶级”在经济收入上被等同于超过小康的生活水平;在阶层分化上,代表具有高度稳定性的菱形社会结构;在思想文化上,代表或许可以成为主流的社会价值观;在公共决策上,则表现为提出独立主张的政治能力,现在,当经济结构转型陷于困顿,“拉动内需”迟迟启动不了之时,中产阶级又被寄予消费主导的重任。诚如在上述几个重大方面,中产阶级都未能实现其社会认定的“内涵”,在“拉动内需”上,其又有多大可能成为卓有成效的发动机?不妨先看几组数据。

  按照世界银行统计,2010年居民消费率全球平均为61.5%,从各国来看,2010年同期居民消费率水平美国是71%,德国是58%,日本是60%,印度是55%左右,韩国是52%,而中国大概是35%左右,明显处于较低水平。

  2011年我国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420元,折合美元2130元,与美国同时期人均消费规模15580美元相比,只占其1/7不到。

  据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日前公布的数据,全球72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均月收入是1480美元,约合人民币9327元,而中国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656美元,约合人民币4134元,不到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位列72个调查国家(地区)的倒数第16。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中国人包括“中产阶级”,总体消费能力相当低下,收入有限固然是首要因素。但除此之外,开支方面的各种“冒跑滴漏”且难以控制,也极大地限制了人们的消费,各种扭曲和阻碍消费的制度性因素对中产阶级的影响尤甚。

  作为有能力缴税的阶层,中产阶级集中生活于大都市,生活成本高昂,但由于国家至今坚持全国“一刀切”的个税起征点,他们超出月收入3500元的部分,必须缴纳个税,其中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士,则需要为每一笔劳务收入缴纳个税,不管为获得这笔收入花费了多少个月份甚至年份。

  作为有能力购买住房的群体,他们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土地财政驱使下的住房商品化浪潮,因为希冀一个稳定的“家”,他们不愿意租赁住房;因为收入超过最低标准,他们难以获得保障性住房,而且,他们也难以承受“廉租房”的“有失体面”,最终成为最不适合负担高房价,却承担了最大比例高房价的阶层。

  作为最希望提高消费层次的阶层,他们因为商业诚信缺失,不得不在躲避形形色色的欺诈过程中,增加了开支;因为食品安全问题,不得不额外支付海外邮购的费用;因为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得不支付高昂的辅导费、择校费或奥数班的学费;因为医保的不健全,不得不或者另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或者存钱准备疾病的不期而至。

  作为有车阶层,中产阶级买车时遭遇牌照拍卖,被强制着征收了半辆汽车的车价;上路时,交了燃油税,又被收了公路通行费;还有涨多跌少的汽油价格调整,有涨无跌的停车费;遇到道路拥堵严重,还要被限行,更不用说汽车价格中各种税费之多之高。

  作为有所积余的阶层,中产阶级的存量财富因为物价飞涨而日渐缩水;如果投入股市,则在圈钱主导,极少分红的资本市场上如冰雪消融,潺潺流入印花税、券商佣金、基金管理费、IPO新贵、主力机构圈套和老鼠仓之中;如果投向民间借贷,指望高回报,那更可能连本钱都被卷走。

  从中产阶级这个窗口看进去,经济结构转型绝对不是仅仅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政治体制问题:只有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成功,国家在“集中力量办大事”时有所约束,结构性减税得以成行,应尽的责任切实履行到位,而地方则有钱办事,不再需要借助法外敛财的手段;如果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改革成功,税负减轻,上游国企垄断打破,暴利不再,企业才能设法增加职工收入和其他福利;如果国家与国民的关系改革成功,纳税不仅成为公民的义务,也成为权利的来源,特别是参与公共决策,监督财政开支的权利得到有效扩大,中产阶级才能摆脱现在的弱势地位,才能争取和实现自己的权益,才能有底气提高自己的消费层次和生活质量,到那时,规模日趋扩大、消费意愿强烈、支付能力充足的中产阶级自然能够实现“拉动内需”的宏观经济要求。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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