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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高利贷是自杀金融模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6 15:14 来源: 《财经网》
  财经评论员 叶檀(资料图)   财经评论员 叶檀(资料图)

  严厉而明确的警告之后,继续进入高利贷市场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间金融链条岌岌可危。从南到北,越来越多的民间金融链条崩断,实体经济低迷,无法支撑高昂的融资成本。在温州等地处理民间金融链条的过程中,一再强调政府不保护4倍以上利率的民间借贷。

  此时,高利贷链条上的人理应警醒,及时抽身,但笔者看到仍有扑火的飞蛾,他们控制风险的办法是从长贷变成三个月以内的短贷。这只是让击鼓传花的速度更快一些,却不能减少分毫风险,反而让风险增加。很明显,缩短借贷期的同时借贷成本上升,是金融风险到后期的标志。

  任由高利贷蔓延,风险极大,可能大到无法控制的程度。

  去年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在去年下半年走访调研了当地民间借贷市场,“保守估计,借贷总量在3000-4000亿元”,最保守的估计,民间借贷量应该在2万亿元以上。一旦实体经济坍塌导致金融风险爆发,通过各种方式隐性进入高利贷市场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甚至银行,都会暴露于风险之下。

  房地产信托也不容乐观。2月20日,用益信托工作室发布的《2011年房地产信托发展报告》指出,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年共发行了1003款房地产信托产品(含保障房),发行规模为2864.1亿元,发行数量较前年同期增长了66.33%,发行规模则同比增长了43.7%。其中,2011年房地产信托规模总量占比为35.23%,较2010年总量占比减少了15个百分点。2011年房地产信托资源集中投资于商品住宅领域,发行了502款产品共1422.26亿元,占比49.66%;其次是商业物业,发行了140款产品共355.77亿元,占比12.42%;综合型产品发行了127款共376.48亿元,占比13.14%。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融资成本在20%左右。目前的实体企业包括房地产在内,以5%以下的利润,绝不可能承担20%甚至50%的融资成本。

  高利贷模式属于自杀式的金融与投资模式,实体经济饮鸩止渴,借入高利贷,食髓知味的高利贷发放者,以火中取栗的心态,“逼杀”上游产业链,当实体企业大规模倒闭或者企业主大规模移民,高利贷者失去宿主后,同样陷入绝望边缘。

  最新的例证来自于鄂尔多斯,该市中富房地产公司股东之一王福金自杀,身后有370多位个人及单位债主,民间借贷高达2.63亿元。

  我们鼓励民间借贷,鼓励民间金融阳光化,但绝不鼓励自杀式的高利贷发展模式。如果民间借贷掺入高利贷的三聚氰胺,正常的民间金融不可能获得生存空间,因为资金毫无疑问会流向高利贷市场。

  市场人士在呼吁民间金融阳光化的时候,必须分清高利贷与正常的民间借贷,给民间借贷发展空间,并不意味着鼓励高利贷发展。政府有必要再次明确不保护高利贷收益的态度,让高利贷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减少进入高利贷的资金量。

  对症才能下准药,找准高利贷盛行的原因是解决高利贷问题的关键。高利贷盛行原因有四:一是资金紧张,在拆借资金被银行收回后不得不借入高息资金应付眼前困境;二是高利贷的巨额收益鼓励了民间资金的走向,火中取栗者越来越多,某些地方的公务员成为高利贷利益链条中风险最小、获利最大的一群:当高利贷事件濒临爆发,这些有权有信息的高利贷发放者隐匿不报,等到资金收回后再让泡沫崩溃,让食物链的弱势者买单;三是目前中小企业无法找到相匹配的融资方式,民间资金成为主要渠道;四是投资资金无处可去,入楼市被阻,入股市亏损,期市债市可望而不可即,一些民间交易市场又有对赌的嫌疑,只有进入高利贷市场求利。

  由此,解决高利贷问题找到了突破口。

  对进入高利贷市场的公务员、官方正规金融机构、,应严惩不贷,尤其是动用各种手段将银行等资金通过“扭曲操作”进入高利贷市场者,进行严厉的处罚。同时,发展合规的民间金融,让合规经营的中小金融机构找到风险定价方式,吸纳民间资金,大力发展种子基金,以入股的方式培育有发展潜力的高风险期的初创企业。最后,坚定地改变股市等市场“圈钱市”的性质,让民间投资资金有公平的投资市场可以生根发芽。

  民众关注吴英案,反对滥杀无辜,并非意味着高利贷正确,而是吴英案背后的民间融资困境,金融垄断,与隐约透露的可怕的资产方式,反对让吴英成为祭品。正是为了清理高利贷,发展民间金融,对吴英案才必须谨慎,使之成为公平执法、发展民间金融、杜绝高利贷与资产处置寻租的案例。中国金融不需要祭品,需要公平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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