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车内空气质量 不达标亟须出台强制标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7 12:34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刘红霞报道

  近段时间,车内空气质量成为汽车界一大热门话题。

  众所周知,目前国内拥有汽车的家庭越来越多,汽车俨然成为许多家庭出行的必需品。不过,随着汽车消费的增长,车内空气质量却频频亮起了“红灯”。据悉,目前车内空气质量已经成为导致呼吸道疾病的主要来源之一。由于车内空间狭窄,空气质量污染容易引发呼吸道的疾病,也可能引发其他各种疾病。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提升车内空气质量、防范车内环境污染》的提案,李书福认为,车内空气污染关系到每位车主的健康,是汽车行业应该关注的大事。

  日前,国内首个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发布实施。《指南》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等,8种常见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限值。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指南》的实施并没有起到很大的“效果”。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宇恒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南》只是一个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性指标,不能从实质上对车内有害物质进行抑制。对于汽车生产企业来说,改善车内空气质量将会提高汽车生产成本,因此如果没有强制性指标,一般的汽车企业缺乏改善车内空气质量的动力。

  汽车营销专家张志勇也表示,企业追求的是利润,在我国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缺失的状态下,由于汽车内饰并不涉及汽车生产的核心技术,车企在油漆、用胶、座椅等配套产品方面的要求必然低于欧美日。

  据了解,国外在提高车内空气质量方面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对汽车生产企业进行限制。例如德国、美国都对车内装饰材料进行了法律化的约束要求,俄罗斯制定并实施了“车辆车内污染物评价标准及方法”的国家标准。

  因此,李宇恒表示:“如果要真正地改善车内空气质量,非出台强制标准不可。”他指出,所谓的《指南》不具备强制性,对于汽车企业来说并无实际作用。只有规范车内空气标准,并采取强制措施,对上市的汽车进行车内空气检测,才能有效地改善车内空气质量。

  李书福两会的提案中也指出,《指南》从一定程度上使消费者在车内污染方面的维权有了依据,但其并非强制性标准,还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从实质上对车内有害物质进行抑制。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在沃尔沃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研讨会上指出,《指南》应该上升为强制性标准。有关部门应当不断完善车内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将原材料的申报和使用、动态车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纳入进来;同时,应将车内空气质量与汽车生产准入挂钩,对车辆生产厂家的新车室内空气质量提出强制性要求,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将车内空气质量好坏作为选购车辆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当然,车内空气质量想要得到改善,除了国家出台强制性标准,企业也应当有所作为。“对有远见或者说有社会责任感的汽车公司来讲,要首先自觉行动起来。这一点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体现一种商业机会。”李书福说。

  李宇恒表示,实际上,改善车内空气质量并非难题,主要在于这一措施会导致汽车生产企业成本上升,这是大多数企业不愿意主动改进的原因所在。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应当属于责任意识,必须得自觉,通过选择环保材料等措施改善车内空气质量。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