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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财政部拟调整个人所得税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0 17:01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据泰国《世界日报》4月10日报道,泰国财政部长塔努沙表示,将把税务厅的个人所得税调整计划上呈至内阁审批,上述计划将把现有个人所得税10-37%的纳税幅度调整为5-35%;同时修改纳税法规,允许夫妻双方分开报税,将有助降低家庭的纳税额。

  同时,财政部责令税务厅考虑提高收入支出抵税金额,目前每人每年最高可扣除6万铢,平均每月5,000铢,低于政府最低月薪1万5,000铢的标准,因此建议将收入支出抵税金额调整至和纳税民众的实际支出相近,并将抵税支出后的免税收入额从15万铢提高至20万铢。

  塔努沙说,税务厅还建议保留目前各项减免税政策,但是全年的减免额不超过70万铢,避免高收入群体通过上述政策牟利,也让低收入群体享受公平待遇。目前可抵扣税额度的主要项目分别为,人寿保险和养老型人寿保险费开支最高可抵税应课税收入30万铢、房屋信贷利息10万铢、投资长期股票型共同基金(LTF)和退休共同基金(RMF)各50万铢、以及不超过应课税收入10%的捐款。

  塔努沙指出,税务厅的个人所得税调整计划中,将把最高纳税率从37%降低至35%,对此财政部责令其考虑若将最高纳税额提高至40%是否可行,以防止外界认为政府有意降低富人的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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