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中金所股指期货模式有待改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1 02:39 来源: 中国经营报

  缥缈

  2010年4月16日,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早在当年2月,机构就均收到了交易规则。其中最重要的规则有三项。

  (1)上市交易合约:当月、下月、下季、隔季,对应为2010年5月、6月、9月和12月等四个合约。

  (2)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5月、6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10%,9月、12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

  (3)持仓公布: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单边持仓达到1万手以上和当月(5月)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持仓量。

  经过两年时间的平衡运行,期指的纯交易品的属性,已经越来越得到投资者以及管理层的认可。其套保功能,在两年多的现货指数的下跌过程中,让众多机构平平安安地“忍过熊市”有了保证。

  本文想探讨一下中金所的产品本身,未来到底如何。本着“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原则,现在的期指合约,确实仍有不少亟待改进的事项。

  首先,是考虑提供多种保证金比率。

  开市之初,中金所规定,当月合约与近月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5%;下季与隔季合约,暂定18%。应当说,这个杠杆比率,是相当低的(相当于商品期货类似产品中的“大合约”),波动容忍率是相当高的,但是投资者参与交易的成本,相应也高。

  股指期货保证金制度是交易各方履约的基本保证,也是最基础的风险控制手段。如果保证金水平过高,尽管违约风险的概率会下降,但会增加交易者的成本,特别是对于资金量较小的账户压力较大,稍不注意,持仓就显得很重,杠杆就会加得很高。大合约不但影响了市场的流动性,而且不利于交易者控制仓位的比率。

  作为一个大型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品种,期指现行的保证金比率,相应偏高了。如果不能降低保证金比率,至少应当多开几个档次,特别是提出几款小合约的交易产品,任由期指的参与者们自己选择,哪款产品,最合适自身的风险偏好。

  2010年,当时的管理层对中金所的交易品种,提出过“高标准,稳起步”的监管基调,2年来,中金所可以说是不辱使命。不过目前,大部分个人投资者仍然暂时被挡在了门外,连很多公募基金、券商等专业机构,也因开户操作细则的限制颇多,至今未能进入期指交易。

  其次,应当尽快推出相应现货的“T+0”产品。

  众所周知,金融期货,不同于商品期货。结算合约中,并没有直接的仓单(对应现货),可以进入实盘交割。因此,如果没有相应的现货产品(如交易所的股票标准现货仓单),至少也应当有相应的ETFs产品对应,如此,才能保证全市场受益,无论涨跌,特别是在跌市之中,持有现货的投资者,才能从中获得一定的补偿。

  两年前的4月16日,1005合约开盘的价格,中金所定在3499点。这一价格,在我们今天看来,实属“高耸入云”。4月16日当天开盘就进场追多的单子,最高价在3450一线,一手合约,两天亏损20万元。

  而在我所能关注到的账户之中,当年相对比较激进的多单,两天能亏损60%,相对保守的多单,不交易,只持有,也要亏损40%。当然这些账户较大,均有相应对锁的仓位,也就是同时开出了反向的空单,但是即使有对锁,大家也吓出一身的冷汗。

  新合约开出,由于没有现货的制约,早期的市场,空头比较得势。第一个交易周,4月19日,盘中空头,简直如入无人之境,无情向下拓展空间,曾经导致沪深300的现货价格和期指的当天价格(4月19日收盘后的结算价),相差105点。

  然而我们今天看当年的空头,也并不能说其丧失理性。

  君不见,等到2012年4月16日,相应1205合约的收盘价,只有2586点,较沪深300指数现货,升水十几个点。绝对差价912点,价值27万元。如果当时有一个两年期的长合约,空头赚得更多。

  其三,目前,中金所的产品是跨越沪深两大市场的金融期货产品。按道理说,如果实行价格的实时复原,存在一定的交易规则方面的障碍。比如现货的收盘价,沪市与深市,明显不同(比如说,深市尾市存在“最后3分钟”)。在未来,应当多发展一些只适合单一市场的金融期货产品。同时,在特定时间节点,应当限制机构主力的集中加仓。

  其四,合约数量仍然偏少。

  目前中金所只有四个交易合约,其中只有一个是主力合约。且在时间长度方面,目前没有一个可以超过三个季度以上的“长合约”。一方面,这样明显不利于投资者进行合理的对冲与锁仓;另一方面,每月一次的移仓,对市场的稳定不利(一般在期指主力合约的交割日,主力必须移仓,特别是巨大的套保盘,每月一次的“大象跳舞”,等于无端端地增加了市场的波动)。

  其五,要认真地解决好“期现联动”的动态交易波幅,要更加密切地关注盘口的异动。

  中金所目前对于双向市场的“零和”(一个交易方向上所赚取的是另一个交易方向上所亏损的)特点,束手无策。

  双向交易的特点是强者恒强,越赢越能赢,越赢胆越大,因而形成“涨时助涨,跌时助跌”的趋势震荡。

  未来一个好的办法,是分散各个交易合约(可以引进香港或韩国的机构与散户分开交易的做法),对机构,可以放开一定额度(比例)的股票期货,以防指数大起大落,防止机构“个个都似乌眼儿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的单边趋势,以及极限杀多(或杀空)的恶劣博弈(比如本周三早盘,盘口上的那种“杀法”)。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