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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之间话个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1 05:31 来源: 经济日报

  在近日一次与网友的对话中,针对眼下热议的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提议,税总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3500元的免征额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后确定的,“基本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上调个税起征点,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成为热门话题。事实上,自从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税起征点的总体趋势也是不断走高。但距离去年9月1日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2000元/月调至3500元/月,刚刚过去半年多时间,就再次提出上调起征点,是工薪层“心太急”了吗?

  仅就起征点的高低探讨个税征收的合理与否,基本上是个无解的问题。一方面,无论起征点如何上调,都无法满足全部纳税人的期望;另一方面,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各类群体对起征点的认可程度不一。因此,关于个税起征点高低的争论,所指向的其实是征收模式乃至其背后的征收理念。

  个人所得税在国际上有个“罗宾汉税”的别号,也就是说个税征收的主旨在于“劫富济贫”、“削峰填谷”。个税征收制度的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效率和公平的权衡取舍。

  其实,我们所称的个税起征点只是一个“小名儿”,其规范称谓叫做“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该是在对个人收入做了各种各样的“减法”之后进行的,而且减除部分应能覆盖个人或家庭的基本生活支出。因此,与其讨论个税从哪个点“起征”,不如关注减除什么、怎样减除,更能贴近个税征收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的初衷。

  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是:近段时间物价的实际上涨程度较大,维持基本生活的成本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人的生活质量和财富预期受到影响,对于同样数目的可支配收入,常有人发出“钱不够花”的感叹。

  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一些城市的最低收入和一些行业的平均工资已经上浮,居民收入的中位数上移,这也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对于起征点高低的心理感受。“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城乡居民的收入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如果固守一成不变的减除标准,可能会让很多居民在“中等收入”的门前止步。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我国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条件尚不具备,当前改革的重点是着重解决现行分类税制当中的突出问题,适当降低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为中低收入纳税人减负,需要更加体现差别化的动态征管模式。近来呼声颇高的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根据CPI对减除标准进行“指数化”调整、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不同实行差异化标准等,都是可以借鉴的思路。

  据悉,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实现家庭成员收入信息完成加总一并计税进行技术准备。这是个值得期待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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