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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松绑小微不良率 银行慎对5%上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1 15:15 来源: 中国经营网

  4月中旬,深圳银监局首次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5%,并首次明确相关差异化监管指标。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5%。”4月中旬,深圳银监局首度明确,这成为全国第一个明确松绑银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的城市。此后,有媒体报道称,广东银监局负责人也提出广东全省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也将适度放开。

  深圳此举会否直接提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并直接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发现,在小微企业身陷“倒闭潮”和“跑路潮”困境的当下,银行要在大力发展和确保小微贷款的资产质量之间保持平衡实属不易。

  监管“适度”放松或带来新的命题:银行业如何从“规避风险”转向“经营风险”,设计出新的风险管理模式,从而在“经营风险”中创造价值?

   深圳试水适度放松

  放宽不良容忍度监管标准将降低银行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小微企业的展业顾虑。

  从去年开始,监管层已经一再明确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去年9月,银监会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不过,包括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具体比例在内的实施细则并未明确。

  “对量化指标比如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没有明确的具体上限指标,我们基层银行在具体执行时就不敢多放贷,生怕不良贷款率提高,放不开手脚。”某国有银行四川双流支行人士如是抱怨。

  4月12日,深圳银监局发布《深圳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引》,首次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5%,并首次明确相关差异化监管指标。

  此举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迅速引发银行业的极大关注。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放缓、企业盈利下降的影响,部分银行的不良率呈现出小幅攀升态势。在这种风声鹤唳的情势下,深圳银监局对小微企业信贷差异化监管政策的率先响应,明确放宽不良容忍度的监管标准,从直观影响上,将极大降低属地银行和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小微企业的展业顾虑,促使各家银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得以持续较快开展。”深圳发展银行小微金融事业部总监郭世邦告诉本报记者。

  4月中旬,深圳银监局首次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5%,并首次明确相关差异化监管指标。

  深圳银监局副局长胡艳超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深圳银行业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低于1%,这一不良率水平远低于此次深圳银监局5%的指引。

  深圳统计局《2011年1~12月份深圳金融运行情况》报告显示,截至去年11月末,深圳市银行业机构针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562.65亿元,同比增长达22.25%,高于同期人民币贷款增速8个百分点。而广东省小微企业贷款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速,今年截至2月末,贷款余额10025.46亿元,同比增长21.56%。

   “不会极端扩大小微企业贷款”

  部分地区不良率反弹压力增大,不少银行对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持理性态度。

  如果不良率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压得过低,小微贷款投放会受到限制。而在深圳市场上,各家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争夺已日趋白热化。“在深圳,一家稍微好些的小微企业,往往有十几二十家银行一起争着上门给授信额度。”某国有大行深圳分行的小企业部负责人认为,在一定范围内,深圳的小微企业市场已经是充分竞争的市场。

  “我们小微企业贷款占广东分行总贷款比重由两年前的20%提升到大约60%。”工行广东分行中小企业部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以前大企业占总贷款额的比例比较高,近年工行广东分行的贷款向小微企业倾斜。

  既然小微贷收益如此诱人,管理层又放宽小微贷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似乎看起来是伺机扩大业务的契机,不过部分地区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反弹压力增大,不少银行对自身提高小微企业不良率容忍度仍保持理性态度。

  广州某城商行支行行长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以来,广州及珠三角一带出现不少中小企业“人去楼空”,银行“鸡飞蛋打”的状况,一些没有抵押物,只是通过联保、互保方式发放的小微贷“只能打水漂了”。“我知道一个最极端的例子,是东莞一张单子,上下游近十家老板集体消失。”

  据其透露,虽然去年珠三角某些城市的小微贷不良贷款率在1%以下,但即便维持往年的发展速度“很可能今年的不良率也会突破3%”。

  4月中旬,深圳银监局首次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5%,并首次明确相关差异化监管指标。

  “我们内定的小微贷不良贷款容忍度是3%,比其他行要高些。我们不会因为监管部门把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提高到5%,就把小微贷的不良率提高到上限,因为处置不良率是很麻烦的一件事。谁来承接这种不良贷款?现在还是得银行自己买单。”工商银行广东分行的人士直言,“不管是不是在5%的容忍度以内,不良贷款都有责任认定,要查原因是主观的,还是企业经营不善,要分清是谁的责任。”

  上述国有大行深圳分行的小企业部负责人亦对记者直言,目前他们不会因为小微企业不良率容忍度提高上限而太极端地扩大做小微企业放贷。

  郭世邦认为,从间接效应上看,由于经过多年的市场化洗礼和大刀阔斧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商业银行目前均已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风险和收益的匹配至关重要。“放宽小微贷款不良容忍度相应带来经营风险的加大,对商业银行而言,只有正视风险、以收益覆盖风险才是丛林竞争的解决之道。因此,抽象来看,监管条件放宽,将有助于引导甚至倒逼各家商业银行转变过去一味‘规避风险’的风险管理及经营理念,而是‘经营风险,以风险创造价值’。”

  需重新设计风险管理模式

  要使政策落地,监管部门需明确对小微贷款不良率的单独统计和考核。

  “去年政策一直鼓励银行贷款要向小微企业倾斜,但银行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银行是一个低风险的金融机构,如果看不清这些小微企业,那这业务就是高风险的。银行要为小微贷做一个风险定价,但在没有一个完善的征信系统库的情况下,银行很难快速的、准确的为这些小微企业进行风险定价。因此解决小微企业的征信数据库,这是关键的,”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如果银行的小微业务上得很快,那将来坏账积累得更快。因为银行没法为小微贷进行准确的风险定价,而不能定价的风险是不可控的。”

  郭世邦则认为,为了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表面上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承担坏账风险,但实际上也许并非如此。“由于采用了全新的商业模式,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后,需要的不是更多的资金,而是正确对待风险的态度,并由此引发的一整套业务模式及风险管理模式的重新设计、调整及实施。”

  4月中旬,深圳银监局首次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5%,并首次明确相关差异化监管指标。

  “要使这一政策真正落地,监管部门需要明确对商业银行小微贷款的不良率单独统计和考核,不与其他贷款合并统计和考核其不良率。否则终归是雷声大,雨点小。”郭世邦表示。“政策的真正落地并不在于谁一时的付出,而是谁更有决心及战略眼光。 ”

  某国有大型银行深圳分行小企业部负责人则认为,政府要鼓励小微贷,应有配套措施,“可能以后政府会成立基金来解决这部分增加的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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