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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湘:建立政府诚信和司法诚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1 17:2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刘凯湘:建立政府诚信和司法诚信

  图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1日讯 2012中国信用4·16高峰论坛暨第八届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交流年会今日在北京开幕,本届论坛主旨为社会诚信建设的中国模式。在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2013-2020)综合研讨”为主题的第一分论坛的讨论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认为,社会信用度更多还是法律制度问题,同时跟社会道德水准、人力水准,以及跟法律制度的体系问题,都有关联,因此,我国需建立政府诚信和司法诚信。>>>2012中国信用4·16高峰论坛专题

  以下为文字实录:

  

  我们在法律体制当中,有各种各样的信用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讲不讲信用,信用度如何,跟法制建设有关。当然不是单一的关系,社会信用度更多恐怕还是法律制度问题,这种经济发展水平,肯定跟社会道德水准,人力水准,以及跟法律制度的体系问题,跟这些有关联。

  所以,我想中国达到真正文明的社会,一个守信社会,恐怕是极为漫长过程。根本上是我们现行体制问题,从政治体制开始,到经济体制,这些问题不解决,比如这些企业民纠也罢?假冒也罢,治标不治本。

  我对于中国这种信用建设过程并不是很乐观。所以,章政一直呼吁这样工作,一直做这样的工作我一直很钦佩。

  我现在觉得具体目标这一块,因为现在整个四大体系,首先是政府方面的信用,按照我们十七大六中全会,首先是政务诚信,然后是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具体目标还是中间这两块,司法公信很难表述,司法体系当中没有涉及到政府诚信,政府诚信跟司法诚信我觉得是一种力度,或者说这样一个规划东西,对创建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信用体系是不是还觉得底气不够,不敢提一些政府信用怎么建立?司法诚信怎么建立?这是不是要提一些政府诚信跟司法诚信。

  第二个,关于失信呈现这一块,药品人命关天这种,就吊销你执照,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做假账有怎么样惩戒?给三次警告,给你一个终生永远不能进入这个行业,这个可能是相关立法。吊销你一个会计证、律师证,给你一个什么会计法、律师法。这些失信惩戒里面似乎从这个角度,可以提一个司法公信问题。这种本身没有司法诚信可言,我想通过失信惩戒这样一个角度来恐怕可以提出很多司法公信建立如何铸造司法公信。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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