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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多起诉讼缠身 美国对手称其商业欺诈德国客户诉质量不达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2 22:54 来源: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财经研究员 周艳啸

  近日,正处于预披露阶段的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莱克”)因核心产品依赖进口而遭到业界的诟病,被指生产环节缺乏核心竞争力。而且,斯莱克的收入主要来自出口业务,而公司因出口业务频频登上被告席,被诉产品不达标和商业欺诈等,或将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涉嫌IPO 违规。

  因出口业务频遭起诉 公司被指商业欺诈

  据招股书披露,2009 年-2011 年,斯莱克的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5311.26 万元、5086.83 万元和7362.2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8.85%、58.40%和42.41%。因公司出口业务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较高,因此出口业务的前景直接关系到斯莱克的未来盈利能力。然而,斯莱克因出口业务频频遭到起诉,倘若公司不能妥善处理,或将影响公司未来业绩水平,进而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

  2009 年5 月,斯莱克的德国客户Alfons Haar 机械制造有限两合公司(以下简称“Alfons Haar公司”)向斯莱尔提起诉讼,称其产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公司返还已付货款。2011 年5 月29 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判决,认定斯莱克根本违约,Alfons Haar 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双方合同、返还相应的设备及零部件、返还所支付的预付款19.98万美元并赔偿相应的利息及为本案诉讼所支付的费用。之后,斯莱克不服判决并提出了上诉,但目前法院还未进行二审。

  除了德国客户控告其质量不合格外,斯莱克的美国竞争对手还称其商业欺诈,并提起诉讼。2010年4月22日,公司的竞争对手美国STOLLE公司向美国地区法院俄亥俄州南区代顿法院提起指控,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旭、斯莱克侵犯版权、合谋侵占商业秘密、侵权干涉潜在业务关系、不公平竞争、商业欺诈及非法侵占,并提出停止和STOLLE不正当竞争、停止使用其专有和机密信息、赔偿等诉讼请求。

  2011年12月14日,美国法院作出裁定,裁定驳回了原告对安旭及斯莱克的不公平竞争和非法侵占的指控,不再进行审理;对其余指控将继续审理。招股书中透露,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美国法院尚未就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如果公司败诉,有可能对公司的相关产品对美国市场的出口产生一定的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而目前,斯莱克面临两大诉讼:一是与德国客户因质量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一审判决已经败诉,虽然斯莱克又提出了上诉,但这并不阻碍一审判决的执行,如果斯莱克尚未支付相应款项,至少也应确认相关的或有负债;二是美国竞争对手控告其商业欺诈,如果斯莱克败诉,那么公司将背负商业欺诈之名,公司或将失掉美国市场。上述诉讼很可能会对公司的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斯莱克IPO涉嫌违规。

  生产环节未形成核心竞争力 核心产品需进口

  招股书显示,斯莱克是2004年成立的“年轻”企业,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状态。2009年、2010年、2011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714.12万元、8709.91万元和1.74亿元,2010年较2009年增长12.91%,2011年较2010年增长99.31%。同时,斯莱克表示,因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公司尚未经历完整的企业成长周期,如企业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常会面临管理、市场开拓、技术开发与人才瓶颈等问题。另外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增长速度有可能放慢,保持目前增长速度的难度将增加。

  导报财经研究员在阅读招股书后发现,目前,公司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部分零部件委托其他企业外协加工,部分核心产品还依赖进口。业内人士表示,制造型企业产品外协加工或委托加工十分普遍,但核心产品依赖进口的却并不多见,这说明公司生产环节缺乏核心竞争力,而且,这样的生产模式很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公司的德国客户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诉讼就是一个例证。

  斯莱克称,公司在生产加工环节上采取自制加工与部分零部件委托其他企业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方式。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公司通过外协加工的采购金额分别为575.01万元、721.99万元和1,160.58万元,占公司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89%、21.01%和11.24%。如果外协企业的供应质量、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尤其是不能按时足额交货,将影响公司生产计划的完成的风险。

  而且,因我国相关产业发展滞后制约,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所需的冲床等部分部件需要从国外厂商采购或者由国外厂商在国内的代理机构提供。2009年-2011年,斯莱克冲床采购额分别为1417.88万元、1867.17万元和4286.62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19%、54.33%和41.52%。招股书提示,公司从国外进口及从国外厂商在国内的代理机构采购部件的比例较高,如果采购的部件不能按期到货,则将影响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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