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达尔文式生存主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3 01:3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张宇燕 高程
[ 除了个人及国家对财富本身的强烈偏好之外,美国人在获取财富的方法上,也持有强烈的机会主义态度。在权力和财富的竞争中,他们信奉的是强者生存、赢者得利的“社会达尔文法则” ]
康马杰曾谈到,美国人的文化是“物质性”的。
他们不但认为物质生活舒适是理所当然之事,而且通常怀着优越感去看待那些生活水平不如自己之人;他们喜欢实实在在的财富,不追求浮夸虚饰;他们习惯于物质繁荣,对任何有碍于此之举都会表示愤慨,对但凡有利于增加财富的事均心向往之;他们有很强的数量观念,通常以物质价值作为唯一的量化标准,来衡量个人之价值。
托克维尔描述了美国各阶层对于物质财富的顶礼膜拜。他写道:“在美国,对于物质福利的热爱并不是个别的,而是普遍的。”对于美国社会下层的贫穷公民来说,“没有一个不对富人的享乐表示向往和羡慕,他们的想象力也从未离开命运使他们未能得到的财富”。至于社会上层的富有之人,“没有一个对物质享乐表示傲慢的轻视”。即使是那些“依靠继承遗产和毫不费力就过上富裕生活的人”,对于追求物质生活的兴趣也丝毫不减。
这种对财富所表现出的全民热情,决定了美国是一个以经济利益为主导的国家。不仅如此,它常常在追求物质财富方面表现得无所忌惮。许多美国人甚至认为,这个国家的主要功能便是帮助个人创造财富和保障财产。美国人从拜物主义的角度,不断地强调着财富积累的必要性,并将国家对财富无止境的追求与国家兴衰的命运直接联系起来。
除了个人及国家对财富本身的强烈偏好之外,美国人在获取财富的方法上,也持有强烈的机会主义态度。在权力和财富的竞争中,他们信奉的是强者生存、赢者得利的“社会达尔文法则”。19世纪中叶,达尔文发现了生物界里的进化论,没过多久,赫伯特·斯宾塞创新性地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系统地运用到其早先提出的社会进化理论中。
斯宾塞认为,社会有机体可以和生物有机体相比拟,社会的进化过程同生物进化过程一样,也遵循“物竞天择、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作为社会学的基本现象,生存竞争法则既适用于人与人之间,也适用于种族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它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走向终极理想境界的规律。与斯宾塞同时代的生物学家赫胥黎,也根据自然界的“食物链”现象,提出了“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并以此解释社会现象。这些我们今天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哲学,其间蕴涵着一种个体成功实乃最终道德判定准则的伦理观。
斯宾塞等人的上述观点产生于英国,却盛行于同时代的美国。它们不但征服了普普通通的美国人,而且深受美国思想界的青睐。斯宾塞在当时的美国“享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是英王乔治三世(1738~1820年)无法与之比拟的”。美国人甚至授予他“旷古未有的最富有智慧的哲学家”之美誉,认为“他的天才超过亚里士多德和牛顿,就像电超过传信鸽一样,带给人类的启示比来自西奈(指《圣经》中上帝授摩西十诫之处)的启示更为灵验”。
这种理论还认为,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是普遍的社会定律,它所导致的社会不平等是一种自然状态,是文明发展的必要条件。他不屑于同情那些事业上的失败者,认为懒惰者与无能者理应受到自然和社会的惩罚,任何使其挫折得以缓和的企图,都只会为软弱的传播打开方便之门。
其实,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美国的流行不难理解,因为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变迁正是建立在适者生存的基础上。当年那些背井离乡来到这片土地的移民多为强壮且野心勃勃之辈,他们相信自己将成为承载“天命”去开拓边疆的成功者。在艰苦的创业过程中,他们必须面对并克服一系列困难,方可脱颖而出。美国人很自然地把自己及他人的所作所为解释成符合生存竞争和社会进化法则之举。
社会竞争法则融会贯通于整部美国的创业史中。那些靠铁路、银行、工商、外贸业暴富的大企业家,如安德鲁·卡内基、詹姆斯·希尔和约翰·洛克菲勒,乐于自诩为斯宾塞的信徒,宣称他们的行为依据了他的哲学,并惯于用“适者生存”这个术语为其毫无节制的竞争行为进行辩护。
绝大多数的普通美国人也都相信,他们具有卓越成效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是建立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之上(不管事实情况是否如此)。而“美国梦”正是基于一种通过自助以求取成功的强烈的伦理观,它使人们相信,那些具有竞争力和务实的人在这块充满建功立业机会的土地上,能够挣得一份财产或建立一个梦想的家园。
可以这样说,在美国人的内心深处,他们认可那种依靠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强盗贵族”所代表的商人精神,尽管这种精神被凡勃伦等人描述为一种冷淡、审慎、妥协、勾结和诈骗的精神,但在这个代表着“冒险家的乐园”和“勇敢者的天堂”的国度里,“强盗贵族”不但被视为“强者”,甚至被看作是“英雄”、是美利坚民族开拓和创新精神的代表。
在许多场合下,与其他国家的公民相比,美国人更能够以宽容的心态去看待上层社会的钱权交易。在美国历史上,由“强盗贵族”演变而来的“老板”政府长期存在的现象,是美国人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竞争法则的经典例证。
19世纪60年代,以声名显赫的威廉·特威德为首的政治集团控制了纽约市政府。此后的半个多世纪里,由某个商业富豪所结成的政治集团控制商业城市政府,在美国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老板”特威德只不过是最闻名的例子之一。这一时期,私人利益集团的冲突与争斗更让腐败的立法机构丑态百出。而总体看,美国各阶层的市民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这一结果,一部分人还怀着切身利益的种种功利算计,非但在情感上不排斥这些公然凌驾于他们之上的特权结盟,甚至还对该统治模式予以了相当程度的肯定和支持。
对于自己国家在国际竞争中取得的成就和优势,无论就结果还是合理性而言,他们都给予了最大限度的肯定。美国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力图把生物进化论运用到国家、民族或种族的竞争领域,为美国从外部攫取财富的各种正当或不正当的方式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与道义支持。他们声称,一个民族的工业、社会秩序及殖民地取得成功,是适者生存的结果。
美国的经济扩张以及由此获得的收益,经位居主流的功利主义观点的描述和论证,成为了科学法则所决定的必然及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