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规或年底前实施 英语不达CLB4级者不得入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5 23:13 来源: 上海侨报加拿大移民部宣布将修改入籍规例,语言不达标的永久居民将无法申请入籍。修例后,所有1 8至54岁的申请入籍人士。在递交申请表时必须一并提交英语考试成绩表。在听.说,读.写等四个领域,必须达到加拿大语言标准(cLB)4级;而无成绩表的,其申请表连同申请费会被退回不获处理。移民部强调。听说能力才是移民能融入加国社会的关键。新例将在今年内实行。
听说读写必须达CLB第四级
加拿大语言标准的4级,约相当于雅思听力都舟的4 5级、阅读的3 5级、写作的4级以及口语的4级。移民部稍后将公布认可的国际英语考试的名单。现时的构思是。在移民时已考过英语试),也可用于人籍申请。另外。移民部也考虑接受中学或大学的英法语课的成绩。这些都会在之后公布。
移民部指。申请人籍者必须证明他们有“足够的”英语或法语程度。有能力以英法语进行“基本沟通”,包括四要点:(一)能够就日常的生活议题。进行短及一般的会话;(二)能听懂简单的指令及方向指示;(三)在口语沟通中,有基本语法(ba8ic grammaI)的能力,包括能使用简单的句子结构及时态(tense);(四)有足够的词汇应付日常会话。
根据移民部资料,目前的人籍办法是这样评估申请人的语言能力的:让申请人参加一个选题为主的考试,测试他们对加国的权利及义务的了解程度;如申请人不合格或在与官员沟通时出现语言能力不足的问题。他们会被转介给人籍法官进行聆讯。
适用于18-54岁入籍申请人
移民部一直自行开发一套评估申请人语言能力的标准。但现在引人国际认可的第三方英语考试成绩,让移民官员或入籍法官对申请人有一个客观的评估标准。
新例适用于所有18至54岁的人籍申请人,估计每年人数约有134万人,其中约73%申请人已符合修例后的语言要求。因此“只有少部分人必须在申请人籍前加强语言训练”。有关修例不会影响其它的人籍程序,申请人仍需要参加人籍笔试,就加国的历史、法律、制度等接受考试。
拟新规惹争议
移民部将要求加拿大公民申请人证明他们能说英语或法语的改革。尚未正式推行就惹来非议。加移民部长康尼近日在对蒙特娄演说时表示,这项要求的主旨,在使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的移民能够完全融入加拿大社会。
康尼表示,新的语言规定将要求公民申请人出具语言能力的客观证据。申请公民的移民,必须与申请表一起缴交曾在高中或大专院校修习英语或法语的证明。他们也可出具第三者的语言测试结果。或加拿大政府资助的语言课程结业证明。
康尼当天的演说,遭到两名妇女闹场。会场外,也有50多人抗议康尼提出的语言能力新规定。抗议组织者辛赫(Jaggisingn)表示,语言能力新规定是对移民的歧视。他表示。公民身份不应以语言能力为准,而应以
移民对社会的贡献为准。因为移民即使不会说英、法语。仍可对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