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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17宗罪 90万存争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6 06:2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宋江云 兰启昌

  17罪行涉案金额148.9万元

  4月25日,铁岭、沈阳、丹东凄风冷雨,似乎暗合了当下中国足球的命运。

  据一名上午庭审现场旁听人士介绍,南勇被控17项罪行,涉案金额在140多万,上午质证了12项,其中涉及“李霄鹏为参加教练员培训班,送了南勇一块劳力士,价值4万元”,“知名国脚郑智为了转会出国踢球,曾给南勇送手表”等。

  据本报了解,南勇涉嫌的犯罪事实17项,共计148万9千多元。其中最大一笔金额是帮助当年沈阳海狮保级成功,俱乐部曾三次送钱给南勇,共计人民币40万元。

  检方指控南勇受贿的第一笔款项是1998年,南勇在山东某宾馆,收受张洛迪所送人民币1万元,并承诺关照、支持其所在的山东迪生广告公司发展足球业务。2003年,南勇利用担任足管中心副主任便利,为张承办女足邀请赛提供了帮助。

  此外,公诉方指控南勇受贿较大的一笔款项是,帮助鲁能夺冠受贿30万元。但南勇辩护律师孙晓洋称,对这30万元,辩方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证据,至于详细细节她并未透露。

  本报记者了解到,南勇17项罪行中,大多与俱乐部有关,有10项涉及俱乐部。云南红塔、鲁能、大连实德等均陷其中。云南红塔冲甲A成功后,曾在庆功会上送给南勇一条白金项链。

  庭审焦点:受贿还是人情?

  南勇案一大特点除收受现金外,更多体现在收受物品上。其中包括劳力士金表、折合两万多元的洋酒、五千多元的加油卡等。这些出于“人情潜规则”所收受的物品,一部分是长期担任足管中心副主任期间所涉及。

  南勇在央视镜头前曾透露过,很多人来足协拜访时都会送点礼,“各种不同方式,有时给你放到办公室;有时一块吃饭送两条烟,里面放了钱;或者过中秋节送月饼,里面有钱。各种手法,稍不注意,你拿的可能就不是一般礼品了。”

  孙晓洋说,不否认南勇收受了他人的一些财物,诸如酒、表等;她也不否认南勇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孙指出“南勇同时还有一个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评价他是不是构成受贿,首先要识别其客观行为到底是利用哪一个职务上的便利。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这种行为并不构成受贿犯罪”。

  但孙并未言明是根据哪条法律规定。

  孙晓洋还辩护称,公诉方对南勇的17项指控之中,有两笔涉案金额高达70万的指控是不存在的,其中一笔是沈阳海狮行贿的40万,另一笔山东鲁能行贿30万,这两项指控,证据不成立,事实不存在。

  然而,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正宇则认为,认定受贿罪要看两个方面:第一,看物品的价值认定,如果超过了5000元就可以构成认定受贿罪的条件。更重要的是第二方面,要看收受物品的人是否利用了自己的权力为对方谋取利益,而且,即使谋取利益的行为没有发生,只要收受物品的人向对方做出了承诺,也可以认定为受贿。

  此外,据一位参加庭审的旁听人员称,公诉方认为山东鲁能在夺冠后给南勇送了30万是行贿,但辩方则认为事后给予不算受贿。

  方正宇则认为,如果南勇为鲁能夺冠帮了忙,自然属于受贿。只要是犯罪嫌疑人利用权力为他人谋取了利益,不论受贿时间是在办事之前还是办事之后,罪名都成立。

  就量刑看,方称,从目前消息来看,南勇没有自首和立功的表现,可以通过之前同类案件来进行预测。此前杨一民受贿金额为125.4万元,判了10年零6个月;张建强受贿金额为273万,判了12年。

  “虽然是不同的案子,但南勇今天的庭审和这两个人的庭审是一个系列,而且罪名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此可以大致预料,南勇刑期大概会在10年到12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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