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隆化:多单位巧立名目违规建设办公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7 22:07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既要坚持原则 又要灵活掌握”,县政府明令做“后盾”
河北隆化:多单位巧立名目违规建设办公楼
本报记者 解刚报道
长期以来,国家一直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并且对立项审批、资金来源等都有明确要求。但《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河北隆化县采访时却发现,该县经过县长办公会“批准”后,多单位巧立名目建设办公楼。其中部分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竟大部分是单位自筹。
“公建项目群”竟是办公楼
4月16日,记者在隆化县县城东出口(隆化镇下甸子村)看到,绵延近一公里的建筑工地正在紧张施工。分别是:由隆化县景怡建筑安装公司承建的茅荆坝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综合服务用房、承德鸿泰集团承建的人社局服务中心用房、地税局征收大厅工程、环保监测和司法行政中心工程、人防办指挥中心等工程。并且,每个施工的现场都把效果图、施工进度表等明确公示。
根据隆化县政府网站中住建局2011年工作总结的内容,该区域的建设为迎宾大道北侧“公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80亩,主要由14个单位实施的12个公建项目组成,规划建筑面积9.7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53亿元。已经开工7个项目,目前已经投资3000万元。
如此大规模的“公建项目”是什么性质呢?记者在该县一份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中找到了答案。
隆化县政府【2011】8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内容显示: 2011年3月21日,由时任隆化县常务副县长崔瑞祥主持,副县长李成彦以及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地税局、林管局、国土局、财政局等19个单位参加的县长办公会是对县城东出口新建办公楼前期事宜进行调度的会议。会议纪要内容显示:由环保局牵头办理环保局、司法局办公楼有关手续;由人防办牵头办理人防办、中保财险公司办公楼手续;地税征收大厅在上级地税部门作出建设资金承诺后由县发改局核准审批,交通局、人社局业务用房分别由盛通公路工程建设公司和隆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审批程序“灵活掌握”?
按照相关规定,县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办公楼项目建设要由地市级发改部门立项报地市级政府批准。而且明确规定建设资金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挪用其他资金、不得贷款、不得由施工方垫资,土地资产置换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那么,隆化县正在建设的多个单位的办公楼都符合审批程序吗?其建设资金的来源是否来自县财政呢?
记者随机选择了茅荆坝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项目、地税局征收大厅项目、环保局监测项目和盛通公路公司4个项目进行了解,结果发现这些项目分别由该县发改局以隆发改【2010】43号、【2010】42号、【2011】64号、【2011】36号立项审批。
【2011】8号隆化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提到了关于审批程序问题:各单位的业务用房审批程序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掌握,由县发改局牵头协调各单位保证工程顺利推进。
记者从县发改局的立项批复找到了部分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和资金来源。茅荆坝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项目投资17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135.6万元其余部分自筹;地税局征收大厅项目投资1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地税局基建资金500万元,自筹资金1300万元;环保局监测监察中心项目投资562.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150万元自筹412.5万元。
记者在县住建局查阅项目施工档案时发现,隆化县国有林场管理局关于茅荆坝自然保护区及国有林场用房项目的一份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计表中显示自筹资金来源为保护区项目资金135万、旧办公楼800万、其他365万;承德银行隆化支行出具的证明显示县地税局于2011年1月28日开立基本建设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1年6月21日10时账户余额为7839290.645元,但日期却是2010年6月21日。
这些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大部分都是自筹。
【2011】8号隆化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中要求:费用收取方面,划拨和招拍挂获得建设用地均按30万元每亩执行。手续办理资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但12个建设项目却有中保财险、盛通公路、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等企业办公楼。
记者在该县住建局给盛通公路公司下达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缴费通知单中发现:商业建筑(11911.13平方米)和地下建筑(1193.82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原本为30元和15元每平方米被黑色笔迹划了几道后改为15和7.5元。记者还在县住建局了解到,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都取得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看来住建局确实是按【2011】8号隆化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了。
那么,隆化县的12个公建项目中的建设用地无论划拨还是招拍挂是否按照30万元每亩执行的?对此,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