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来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5 00:40 来源: 中国经营报肉唐僧
这些年,“基层民主”这个词一直是热点。但无论是大学、乡村还是城市小区,实操的效果都差强人意。公平地说,最近几年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基层民主所必须的法律条件已经具备,且至少在舆论和高层领导口头上,对民主的呼吁与强调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弄到现在这个样子,我们与其一味地指责肉食者,真不如躬身自问:在已有的空间里,我们自己——尤其是知识阶层——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做得够不够?
以前我曾经说过,民主并不是简单地等同于投票。概而论之,民主要义有二:投票之外,尚有公议。而关于公议,这确实是我们中国人非常陌生的东西。1917年,护法运动失败之后,孙中山痛感国人思想之落后,闭门谢客做理论研究,用了三年时间写了三本书,合称《建国方略》,这其中,有一部分叫《民权初步》,又称《会议通则》,专门教中国人怎么开会的。孙中山在书中说:“夫议事之学,西人童而习之,至中学程度,则已成为第二之天性矣,所以西人合群团体之力,常超吾人之上……”所谓“一个中国人是龙,一群中国人是虫”,按孙中山的意见,原因就在于中国人不会开会。而他的这个《民权初步》里的内容,主要也并非其原创,而是翻译自美国人亨利·罗伯特的《罗伯特议事规则》。
这个罗伯特本来是个军人,官至将军。因为年轻的时候去主持一个会议,结果给搞砸了,知耻而后勇,天天琢磨怎么开会,于是弄出这么个规则,如今被多个国家的议会和90%的美国企业以及民间组织所采用。罗伯特的后人也不干别的事情,专门完善这东西。到2000年已经出到了第十版,硬生生把先人的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扩成700多页的大部头。
这个《罗伯特议事规则》,按罗伯特本人的话说,就是“通过开会程序的精妙设计,谨慎仔细地平衡组织者与与会人或人群的权利……要让强势的一方懂得他们应该让弱势一方有机会自由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让弱势的一方明白既然他们的意见不占多数,就应该体面地让步,同时,他们仍有权利通过规则来改变局面。”
这事说说简单,但是要想把会开好,技术含量却非常高。因为投票终归意味着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强迫。如此,在非黑即白的两个极端之间找到全体成员共同善的那个最大值,才是《罗伯特议事规则》真正要完成的目标。举其荦荦大者,《罗伯特议事规则》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前者比较简单,就是些会场纪律之类的,诸如要设个主持人,这个主持人负责公平分配每个人的发言次数,每个问题每人只能发言两次,且每次不得超过XX分钟;别人发言时不得插嘴打断;每次说话都得冲着主持人说,免得打起来。比如李四反对张三,只能冲着主持人说“我反对张三先生的主张”,而不能直接面对张三说“我靠,你就是个蠢货”。这么着,拿主持人当个缓冲,会上轮胳膊甩板凳的概率就会降低些。
这个主持人妙就妙在没有任何实权,只负责分配发言权、掐表防止发言超时之类的琐事。在最要紧的事情上:什么时候就问题进行表决投票,他是没有权决定的。必须要等到每个人的发言次数都用完,或没人再愿意发言了,才可以发起投票。也就是说,开会的实质正义,无非是让一个虚君一样的主持人给予每个与会者平等的表达权,同时禁止人身攻击。另外,如果发言时有跑题的,就打断一下。
相比于实质正义,开会的程序正义更为重要。要知道,程序的设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会议的结果。所以,需要程序正义来既保证结果不被操控,又给予正反双方以足够的妥协弹性,以便全体与会人在黑白两端之间的灰色地带寻找共同善的最大值。
这当中,最好的例子莫过于修正案的提出。比如,10个同学决定去打个牙祭。投票的结果是9个同学想吃李连贵熏肉大饼,1个同学反对。因为这个反对者是个穆斯林,不能吃猪肉。因为涉及宗教,如果大家还是决定去吃熏肉大饼,那位穆斯林同学显然就只能放弃这次聚餐了。这样的难题只能以提出修正案的方式加以解决,比如:一家既提供熏肉大饼又有其他美食的“大食代”——皆大欢喜,还便宜。
除了修正案,关于开会的程序正义还涉及议题拆分、投票权的委托和让渡、议题的搁置、立即表决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及其限定条件。这些技术手段的指向,均为义务与责任的对等。而在方法上,类似于在此目标明确的前提下,讨论为达此目的,设置何种规则为最优和最公平。这需要规则设计者深谙博弈论等知识,确实是个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
如此高难的一个规则,如今洋洋洒洒已经成了700多页的一本大厚书,做基层推广就成了大问题。寇延丁做媒,把美国议事专家协会(NAP)的首位中国会员袁天鹏介绍给安徽阜阳南塘村村民。让袁天鹏去南塘村教村民如何按《罗伯特议事规则》开会。整个项目由乐施会出钱。寇延丁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整理出版,就是这本《可操作的民主》。
可想而知的是,复杂的程序正义,试图用3天时间让农民们理解肯定是不现实的。所以培训的内容主要还是关乎开会的实质正义。袁天鹏们对这个培训真是花了大力气,几乎所有常见的情况,比如跑题、超时发言、抢话、人身攻击、摔板凳拍桌子等等,都编了小情景剧演给乡亲们看。这倒是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培训中,乡亲们主要纠结于两个问题:一是主持人没有任何权利,这个他们很不适应。一个动议的形成——比如地里的萝卜怎么办,是就这么烂着、分了,还是拉到超市直销、便宜卖给中间商——这些动议的形成,要经过特定的程序产生。但开始的时候乡亲们坚持认为这是主持人的工作,“不然要他干啥?”“没个挑头的人带领大家,这会还咋开?”等等。
另一个纠结是,弃权票怎么算?培训课上袁天鹏问乡亲们:“9个人开会,4票赞成3票反对2票弃权,这个动议过不过?”乡亲们答:“过!”袁天鹏故意说:“可是只有4票赞成,没过半数啊!”乡亲们答:“那2弃权的就不能算数,所以是7个人里4票赞成,过半数了!”
好,这时有人跑出来问:“如果是1人赞成8人弃权,那过不过?”要知道这是农村开会时最常见的情况之一 ——1个人说,另外的人不吱声。这时,乡亲们的意见就变了:“8个人都不吱声,说明他们心里是反对你的,碍于面子,不想当面说出来,所以这个动议不能过!”
这种爱面子、老好人的乡愿文化又岂止是在中国的乡村?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经过袁天鹏唇焦舌敝掰开揉碎地讲了又讲,乡亲们最终还是理解并同意了“弃权就是弃权,反对就要说出来”的观念。
在南塘,面对乡亲们,袁天鹏把罗伯特议事规则简化到了13条。而在阿拉善联盟,面对企业家们,袁天鹏将之归纳成了40条。面对不同的人群,他确实做到了因地制宜,这很了不起。
我打心眼里盼着有一天,城市里小区的业主们也会请袁天鹏来给业主们普及一下开会的知识。因为要想提高社区生活品质,光有意愿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