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群租人均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0 00: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北京公开征求“群租”面积标准意见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2人 ———
本报讯 昨天,市住建委公示了北京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这是北京首次就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征求意见。中原地产、链家地产、我爱我家等相关中介负责人表示,实际上,上述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做是就“群租面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相关规定将对解决社会关注的“群租”问题起到很好的作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本市出租住房的,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得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用于居住,这个规定符合房屋设计基本原则,降低了群租的数量。”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他同时认为,上述征求意见稿基本明确了客厅可以居住的定义,对于当下租赁市场来说,有明显的规范作用,而且两居室——两间卧房、客厅共三间房正常情况下可以出租给6人也基本符合本市租房市场现状。
而值得关注的是,张大伟以及我爱我家、链家地产等中介公司相关负责人均认为,征求意见稿有利于“群租”问题解决。据他们介绍,目前市场上的“群租”房,因一套内租住了过多人,不仅房屋及配套“超负荷”,也影响了周围邻居,且出现火灾等危险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他们还认为,征求意见稿能够延缓房租上涨,因为“群租”房的存在,使得“二房东”及小中介可以以比较高的租金吸纳房源,提高了市场的平均房租,而其他正常租赁的业主往往也比照定价。
权威解读
北京将杜绝单间房屋上下铺床位出租
昨天,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对“群租”热点问题进行了说明:
1.夫妻带一个孩子
能否3人居住一间屋?
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北京出租住房人均居住面积标准不得低于5平方米,出租住房的单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但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即如果是一对夫妻带着一个孩子,是可以3个人居住在一个房间的。对于为何标准拟定在5平方米,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在国家住宅相关的设计规范中,对于居住空间的房间面积有最低限的要求,折合到人均应该是5平方米。
此次北京首次限定了人均居住面积和单间居住人数,将杜绝单间房屋放置上下铺,进行床位出租的群租模式。
2.客厅可不可以出租住人?
规定指出,出租住房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进行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这意味着,出租房的客厅是可以居住的。对此,这位负责人说,首先从住宅设计来说,客厅也是居住空间。“而且从常理上,即便是有些自住的家庭,客厅往往也是住了人的。”
3.业委会能阻止“群租”吗?
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了房屋出租各个主体的责任和监管的机制。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住房的,房屋租赁合同要写明承租房屋间数、居住面积等情况,并且明确约定居住人数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内容。
业主大会、业委会可以通过管理规约,书面责成出租人停止违法的群租;物业企业要对发现的违法租赁及时劝阻,并报告业委会和主管部门;而主要负责对房屋租赁行为进行日常巡查的则是基层管理服务站,他们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委会和主管部门。
■文/本报记者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