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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放行企业赴港发“点心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0 00: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日前,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机构赴港发行以人民币计价、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通知》指出,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地方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家发改委。但是,在企业申请条件方面,发改委明确要求,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机构需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已发行的所有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另外,募集资金的投向应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政策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通知还要求,自核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须开始启动实质性发债工作。核准文件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须完成债券发行。

  另一方面,目前香港人民币资金可用投资的人民币产品仍然有限,仅包括人民币贷款、购买人民币点心债、人民币点心债基金和RQFII基金、汇贤房地产信托基金以及即将开始销售的人民币黄金ETF。业内专家预计,一旦非金融机构赴港发行债券的大门打开,香港离岸市场人民币投资需求将进一步得到满足,以此提升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活跃度。

  关键词

  点心债

  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计价债券被称为“点心债”。一直以来,香港人民币债券数量明显少于香港人民币存款总额,而人民币存款利率低于人民币债券利率,每逢人民币债券在港发行,投资者们便蜂拥认购,供不应求。人民币债券就像点心一样味美但又吃不饱,香港金融业因此将在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称为“点心债”。如果债券发行者需要将资金注入境内使用,则需要得到中国境内相关监管机构的允许。产生点心债券是人民币国际化中重要的一个步骤。此前,境内只有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可赴港发行“点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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