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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0 01:42 来源: 郑州晚报

  劳动者权益

  不能只是制度幻影

  □时言平(重庆)

  5月8日,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出台《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企业在保障生产运营情况下,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应保证劳动者享受不少于20分钟工间休息,而工间休息时间计入工时。每日工作禁止超过11小时,夜班劳动,企业应支付夜班津贴。

  (5月9日《新京报》)

  在劳动者权益屡屡失陷的情境下,《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无疑又一次填补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空白。正如其他劳动权益保障法律规章的出台一样,其政策善意是毋庸置疑的。但制度预期如何促成现实改变,不至于沦为制度画饼,却是个值得思考的现实命题。

  无论拟将工间休息计入工时,还是上班不得超过11小时的限制,抑或是对夜班劳动的津贴要求,都将避免劳方被资方无限榨取的可能,不仅是人性化的体现,更是对劳动者应有权益的切实保障,以及公平正义的有力维护。现实当中,劳动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障,超时工作得不到补偿,缺少制度性的制约和规范,一些不定时工作的岗位,尤其如此。

  因此,“工间休息入工时”等制度,从制度设计转化为现实保障尤为关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政策落地。而要让善政的种子落地,一方面需要劳动保障部门依照法律规章主动履行职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则需要依靠真正代表劳动者共同利益的社会团体和权益救助机构,以平衡劳资双方的话语,不要让势单力薄的劳动者独自去向话语强势的资方争取权益。制度文本,除了折射政策善意,在话语失衡的情境下,并不能成为维权的有效武器。劳资博弈、权益维系,制度只是方向和纲领,执行落地才是真正的驱动力。

  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空白正在不断被填补,但劳动者权益生态却似乎未能实现与之相应的改善。作为劳动者,我们不仅要“看上去很美”的制度条文,更需要用起来有效的制度环境。若制度条文难以落地,那么政策善意势必难以抵达民心;若制度虚置变成花瓶,那么势必难以保障劳动者被鲸吞蚕食的权益。制度的幻影只能麻醉社会管理者的视野,却不能消弭话语弱势的劳动者权利失陷的痛感。并且,长此以往,在这种制度幻影的阻隔下,社会管理者与劳动者眼中的权益生态,势必出现截然不同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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