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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诉精伦电子版权侵权案一审胜诉 判赔5千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0 16:4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0日讯(记者 成琪)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乐视网(300104)诉精伦电子(600355)版权侵权案,5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宣判,原告乐视网一审胜诉。该案是国内首例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侵权案,对于互联网电视版权保护和互联网机顶盒这一新兴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中国经济网记者随后联系了精伦电子,精伦电子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一审认定该公司通过精伦H3播放器,向用户提供电影《画皮》的链接行为,具有过错,涉嫌侵权,需向乐视网赔偿经济损失五千元,该公司对赔偿判决持有异议。

  案件回放:

  乐视网2008年10月即获得电影《画皮》的独家网络版权。2011年初,乐视网发现精伦电子公司未经授权,通过其生产的“精伦电子H3家庭多媒体中心”播放器(简称精伦H3播放器)连接互联网后以电视为终端通过自己的网站直接提供电影《画皮》的在线播放服务。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2011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乐视网以侵犯电影《画皮》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乐视网认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传播电影《画皮》,已经侵犯了电影《画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精伦电子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含有涉案作品实现在线播放的精伦H3播放器,并赔偿经济损失。精伦电子认为,精伦H3播放器是从互联网视频网站自动获取视频在线播放的网络地址,然后由精伦H3播放器对获取的视频流进行自动技术处理,没有实施侵权行为。

  朝阳法院认为,精伦H3播放器在接入互联网后可以在线播放电影《画皮》,该行为属于乐视网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精伦电子通过精伦H3播放器向用户提供电影《画皮》的侵权行为,侵害了乐视网对电影《画皮》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和支付合理费用的法律责任。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精伦电子赔偿乐视网5000元经济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同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驳回了乐视网提出的要求精伦电子停止生产和销售与其有竞争关系的高清机顶盒、苏宁电器承担赔偿责任等诉求。

  乐视网:将采取进一步的维权措施

  乐视网表示,虽然朝阳法院所判决的赔偿金额与乐视网的诉讼请求有差距,但朝阳法院支持正版,打击盗版的行为,秉承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互联网电视版权保护、互联网机顶盒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据了解,包括乐视网在内的权利人已经完成对精伦电子数百部影视剧侵权行为的取证工作,并将采取进一步的维权措施。

  目前,乐视网构架了专业的保护体系,组建的专职法务团队与各地上百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作进行维权,并专门研发了自动化的盗版监控系统,在各网络环境下进行全领域的维权,包括以电脑、手机、网络电视、手持设备等终端的维权。乐视网的专业网络监控系统和监控小组时时在各个网络终端进行全面调查监控,发现盗版后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停止播放。维权的区域包括国内及国外的网站。

  精伦电子:一直关注和尊重知识产权

  精伦电子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一家在三网融合产业拥有终端和平台完全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精伦电子一直关注和尊重知识产权。乐视网诉本公司侵权案日前一审判决,并将乐视网的经济赔偿要求从十五万元变更为五千元。乐视网的无理诉求被法院驳回,表明了现有法律对新媒体版权纠纷这一新事物的审慎态度,表明了法律对以利用影视版权纠纷为由过度炒作、从而打击竞争对手的方法不予认同。

  精伦电子认为,精伦H3播放器是一台纯粹的互联网视频播放设备,本身没有内置任何内容,而是从拥有合法资质的互联网视频合作伙伴自动获取视频在线播放的网络地址,从而将该视频流转换为高清格式输出到电视机播放。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采纳了该公司的答辩意见,认定精伦电子通过精伦H3播放器提供的是链接服务,而不是直接提供了电影《画皮》的直接播放。由于公司并未实施任何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公司将在5月24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积极上诉。取消电影《画皮》的片源链接,并不会改变该公司基于三网融合云影音播放机产品线的整体市场推广计划;对该系列产品优良的品质、丰富的内容、优质的服务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相反,会更加积极、更加广泛地与国家级的互联网影视内容集控平台和广电机构合作,用科技将更新、更美的影视作品呈现给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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