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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威股份:招股书披露不实 高管身份独立性存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0 23:28 来源: 《新财经》

   5月15日,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股份”)即将申购,登陆A股市场。顺威精密本次拟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不超过16000万股,该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生产销售塑料空调风叶。过会后该公司的资本运作、伪高新、税收依赖等问题受到媒体的一些关注,近日也有知情人士向本刊反映:质疑该公司招股书有不实披露,其高管身份的独立性存疑。

   据顺威股份招股书披露:曹惠娟系公司董事,1977 年5 月出生,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10 月至1999 年9 月任湖北黄冈市审计局审计员,1999 年10 月至2000 年3月任广东顺德智信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2000 年4 月至2004 年8 月任广东顺德新世纪农业园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04 年9 月至2005 年6 月任广东顺德长鹿集团财务总监。2005 年12 月至2008 年3 月任顺威有限财务负责人,2008 年3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

   招股书同时还披露: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领取薪酬。据知情人士反应:在曹惠娟任职公司高管期间,广东省顺德市广德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注册会计师名单里也有曹惠娟,如系同一人,则从法律角度应认定其身份的独立性存在问题。

   据招股书披露,广东省顺德市广德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10月和2006年12月两次依法接受委托分别出具了广德会验(2004)F026 号《验资报告》、广德会验(2006)F059 号《验资报告》对顺威有限的增资予以了验证。《验资制度》中对验资的前提如此说到“会计师事务所会独立于委托人,严格依照审计准则履行其义务,能够将其所发现的虚假出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刊研究员经了解发现2006年广东省顺德市广德会计师事务所为顺威有限增资验资时,时任顺威有限财务负责人的曹惠娟也出现在2006年广东省顺德市广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名单中。如系同一人,顺威有限的此次增资验资的独立性无疑存在问题,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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